北京市体育局关于授予饶宏莉等392人2010年度北京市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的决定
2011-02-11 15:16:25  |  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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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体群字〔2011〕13号

各区县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中心,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的有关规定, 2010年我市开展6期6个项目的技能传授型和组织管理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经考核、申报和网上审批,现决定授予饶宏莉等392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上述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注册管理及使用工作。

  附件:2010年度北京市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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