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2023年度日常履职考核事项完成情况
2024-01-17 15:05:13  |  北京市体育局
字号:
分享:
打印
考评维度 自查内容 落实情况

全面高效

履职

1.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对涉及市体育局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落实。全局系统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大力发展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冰雪运动等作为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作为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定“四个自信”、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全面投入到促进首都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6.提升国际体育赛事承载能力,办好中国网球公开赛、北京马拉松、2023年中国亚洲杯足球比赛等精品赛事。推进“三大球”场地设施建设,推动“三大球”运动在本市的普及和提高。 选址建设“三大球”青训基地,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城市闲置空地等建设更多群众身边的“三大球”场地设施。 积极申办举办高水平国际体育赛事,成功举办中国网球公开赛,共进行329场比赛,吸引约20万人次观众现场观赛,门票销售比2019年翻一番。全力做好各项筹办工作,成功举办北京国际长跑节—北京半程马拉松、北京马拉松等国际品牌赛事。积极对接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等相关单位部门,协调推进足球、篮球、排球青训基地前期工作。
7.实施先农坛门与内坛东门间祭祀道路整治项目,实施北京中轴线核心遗产点整治提升工程。 全力推进并顺利完成先农坛坛门至内坛东门区域整治-外环境改造项目和先农坛(体育场)坛门及坛墙文物建筑本体修缮项目。
8.创建10个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和体育特色乡镇,改扩建10个体育公园。着力打造15分钟健身圈,新建70处足球、篮球等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新建或更新3000件室外健身器材。 超额完成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创建43个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和体育特色乡镇,改扩建14个体育公园,新建82处足球、篮球等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新建或更新3500件室外健身器材。
9.开推进智慧体育发展,利用市场化社会力量,建设北京市健身地图平台,实现市民健身“一图查询、一键预约”等功能,公共体育场馆逐步实现标准化、智能化线上管理。 制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智慧体育建设规划》,编制《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智慧体育建设顶层设计(送审稿)》。北京市健身地图平台顺利上线,实现“一网统管、一图查询、一键预约”。加强室外健身器材管理,开展室外健身器材“一键报修”工作,会同各区体育部门通过网络加强市民报修信息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督促器材管理单位按照报修信息做好维修工作,并形成了常态化室外健身器材报修维修管理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市级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大讲堂,通过北京健身汇开展线上网络直播大讲堂32场,超2190万人次观看学习。积极利用北京市体育总会、北京健身汇以及市级协会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信息发布和网上报名工作,通过线上报名并完成赛事活动350项次,14万人次参与,项目完成度超30%。
10.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发展新型时尚和户外运动。 积极举办第十四届全民健身体育节、公园半程马拉松等品牌赛事活动,组织开展腰旗橄榄球、飞盘、露营大会、卡丁车、攀岩等新型时尚和户外运动,市民健身热情持续激发。
11.持续普及冰雪运动。 组织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比赛,带动全市1659名体育爱好者直接参与。积极开展第八届大众冰雪北京公开赛、首届北京滑雪公开赛,成功举办第九届市民快乐冰雪季,累计开展各级各类冰雪赛事活动2968场,超千万人次参与。
12.备战参加杭州亚运会。 共有41名运动员入选杭州亚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获得了17金、4银、4铜,金牌数超过上届亚运会,圆满完成参赛目标。
13.加强冬季项目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冰雪运动竞技水平。 扎实备战十四冬和米兰冬奥会,进一步提升竞技水平,北京冰雪运动队在全国指令性比赛中夺得21枚金牌、20枚银牌、13枚铜牌。在十四冬提前进行的比赛中,已夺得4枚金牌、1枚银牌、4枚铜牌,实现北京参加全国冬运会以来金牌“零”的突破。北京男子冰球队以全胜战绩夺得全国锦标赛冠军,实现三连冠。
14.科学统筹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推进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培养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组织百队杯、京少联赛等青少年足球赛事,举办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北京赛区比赛,组队参加中国足协青少年足球锦标赛(重点城市组),夺得U10、U11男子组别冠军。筹办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比赛,开展“奔跑吧·少年”系列活动,举办80余项青少年锦标赛、U系列冠军赛等赛事,发现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注册青少年运动员达到3万名。积极备战全国学青会,584名运动员进入决赛,取得11枚金牌、19枚银牌、19枚铜牌的优异成绩,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16.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落实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规划。 1.开展居民体育消费调查,制发促进体育消费工作方案、促进冰雪消费三年行动方案。与市文旅局联合发布67个体育旅游精品项目,4个项目入选年度中国十佳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开展2023年度市级体育基地征集评审工作,拟命名、认定北京市体育产业基地14家。

2.成功举办第四届8.8北京体育消费节暨京津冀体育消费节,成交总额达2.23亿元、增长27.4%。组织服贸会体育服务专题展,一年期签约执行金额达到8.07亿美元。培育冰雪消费新增长点,组织冰雪运动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重点打造首钢园、五棵松、新工体、奥林匹克公园、城市绿心、南海子、奥林匹克森林公园、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延庆奥林匹克园区、世园公园等10个体育消费聚集区。

3.共同举办2023(第三届)京张全季体育旅游嘉年华活动,联合发布京张十大户外运动目的地、十大网红露营地及重点赛事计划。与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签署体育共建合作协议,加快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

17.全面落实营商环境6.0版改革任务。 推进“6+4”一体化综合监管,顺利出台《北京市体育培训机构综合监管合规手册(2023年)》《北京市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单位综合监管手册》,征集《北京市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单位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完成大型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审批“一件事”集成办理场景建设工作,将体育竞赛裁判员等级证书将列入电子证照清单,启动数据录入工作。
19.办好中国网球公开赛、北京马拉松、北京国际长跑节、北京国际山地徒步大会、2023年北京国际雪联单板及自由式滑雪大跳台世界杯等国际体育高端赛事。 成功举办北京国际长跑节、北京马拉松等品牌赛事,中国网球公开赛吸引约20万人次观众现场观赛,门票销售额比2019年翻一番。申办举办国际滑冰联盟花样滑冰大奖赛总决赛、短道速滑世界杯、速度滑冰世界杯、国际滑雪联合会单板及自由式滑雪大跳台世界杯、国际雪车联合会雪车和钢架雪车世界杯等5项冰雪赛事,成功申办世界游泳联合会花样游泳世界杯,积极申办2027田径世锦赛和2029游泳世锦赛。鼓励社会力量筹办高水平国际赛事,举办阿根廷对阵澳大利亚国际足球邀请赛、环西自行车中国挑战赛、马术大师赛等商业赛事,以及国际风筝邀请赛、国际帆船赛等27项群众性赛事,优质国际赛事供给进一步丰富。
20.做好竞技运动队伍反兴奋剂工作。 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机制,推动落实北京市体育局反兴奋剂工作重点任务,印发兴奋剂风险防控工作评估办法等4项专业性制度。面向局属6家训练单位专业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特别是青少年运动员,通过讲座培训、座谈交流、警示教育、拓展活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全覆盖、多轮次的反兴奋剂教育,4100余人次参加活动。加强兴奋剂风险防控和监督指导力度,开展赛外兴奋剂检查600例,未发现阳性问题。
21.做好体育社团分类管理和业务指导。 完成11个市级体育类社团和基金会年检年报初审工作。完成定向、保龄球等10个市级体育社团抽查工作。印发《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星级全民健身团队评定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健身团队发展、备案、星级评定工作,共评定421支星级全民健身团队。
22.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筹推进体育行业安全风险评估,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以体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加强体育行业安全监管,重点推进游泳场所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专项治理、气膜体育场馆专项治理的安全监管,督促体育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体育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加强体育行业安全监管,体育行业总体稳定。

全面提升

效能

依法行政 1.全国及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共承办5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全国人大建议3件(主办1件、会办2件),全国政协提案1件(会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1件(主办4件、会办7件)、市政协提案37件(主办12件、会办25件)。按照建议提案办理程序规范要求,办理过程中与代表委员积极沟通,主动征求意见,承诺事项均已落实,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按期办复,不存在答复意见超期、有明显质量问题的情况。
2.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 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达100%。
3.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 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达100%。
4.涉刑案件线上移送(接收)及时率。 无此情况。
5.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率。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6.行政执法数据准确率。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上传执法数据。
7.履行政府立法程序要求。 严格履行立法程序要求。
8.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核8件,报送市政府(北京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信息平台)备案,同时报送政府公报。
9.按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无此情况。
10.行政应诉工作及出庭应诉符合规范。 无此情况。
11.部门在履职过程中被发现存在依法行政重大问题。 无此情况。
12.推进“一业一证”改革。 按照健身房“一业一证”改革事项规定要求,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办理事项的流程和方式等内容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规范优化办理流程,提升体育行业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效能.
13.推进“一件事”集成服务。 完成大型活动“一件事”集成办事场景落地工作,涉及体育部门的主要是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相关工作,其中“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纳入到集成办事场景中,由体育部门和公安部门并联审批。
14.在京津冀推出“同事同标”政务服务事项及互认资质资格。 使用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变更涉及事项相关要素,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涉及事项办事指南,确保京津冀政务服务事项“同事同标”政策落地实施。
15.审批服务。 通过推广应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精简材料、压减时限、全程网办、事项拆解、标准化梳理,大力推行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制度、“一件事”集成办事场景落地实施等工作机制,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程序,推进市体育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简易办”,提高市体育局服务企业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构建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务体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16.办件与“好差评”数据汇聚工作。 围绕政务服务办件数据汇聚的新要求、新特点、新变化和存在的问题,使用政务服务审批服务系统办件,做好线上线下办件数据汇聚相关工作,确保数据汇聚各项政策落地实施。
17.主动公开。 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集中、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全民健身设施、体育赛事活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9条,发布规范性文件4个,更新发布本市2022年新建的106处体育健身活动场所信息,发布国际滑联速度滑冰世界杯、北京马拉松、北京市第二届冬运会、北京市体育大会、全民健身体育节等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体育局网站开展12个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工作,做好征求意见稿解读和征集结果反馈公示。
18.依申请公开。 保障依申请的信函、网络及咨询电话的畅通,明确答复告知书中援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依据,按时合法合规办理完成8件申请件,有效回应市民关切。
19.政策解读。 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机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解读宣传规范性文件4个。聚焦企业群众关切,精心编制解读材料,运用图片、视频、动画等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多角度解读。
20.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市体育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提升助企惠民服务能力。加强日常巡检,定期检查信息更新、错别字、错断链和功能可用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内容有效、功能可用。积极开展问答知识库建设,制定《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咨询留言办理工作规定》,认真做好咨询留言办理工作。
政务监督 1.督查督办。 在承办市政府督查事项过程中未收到过《督查催办单》《督查退办单》,承办的市政府督查事项均按要求落实。
2.未严格落实节假日或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和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期间三级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 严格落实节假日或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和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期间三级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
3.对本单位主责领域内已达到或综合研判可能达到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标准的,或对符合重要情况报送标准的突发事件,存在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情况。 不存在对本单位主责领域内已达到或综合研判可能达到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标准的,或对符合重要情况报送标准的突发事件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情况。
4.会商单位未按要求反馈有关情况,有未报、迟报、反馈质量低等情况。 不存在未按要求反馈有关情况,导致未报、迟报、反馈质量低等情况。
5.履行决策程序方面。 重大规划、重要政策措施、重要民生实事、重大项目、城市和社会管理重要事务等重大事项,均按要求及时提请市政府会议审议和决策。
6.上会公文报送等方面。 所有公文均按时限要求报送,上会公文等不存在质量较差、退办或市领导提出批评等情况。
7.会议纪律方面。 未发生过未按规定履行请假程序及不遵守会议纪律等情况,均严格落实会议保密纪律要求。
8.向市政府报送公文,同一公文修改重报3次以上的情况。 向市政府报送公文,未出现同一公文修改重报3次以上的情况。
9.市领导对公文内容提出批评的情况。 未出现市领导对公文内容提出批评的情况。
10.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及经市政府会议审议通过或市领导签批同意以单位名义发文,起草单位违反相关时限规定影响发文效率的情况。 未出现违反相关时限规定影响发文效率的情况。
11.开展文件质效评估,因起草单位指标设置不科学、措施缺乏可操作性等原因导致文件落实质量和效果出现问题的情况。 未出现因指标设置不科学、措施缺乏可操作性等原因导致文件落实质量和效果出现问题的情况。
12.上年度市政府绩效考评反馈问题未制定整改措施的情况。 召开局长办公会,有针对性地拟定整改措施,印发《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绩效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围绕本年度工作任务,深入开展绩效管理,举一反三,相关整改事项均整改完成,促进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13.市政府绩效管理专项考评部门、全市性业务考核事项牵头部门考核指标总量不合理增加等情况。 不涉及此项。
14.舆情反映问题相关情况。 高度重视舆情反映问题,按要求及时落实,确保体育事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全面预算管理 财政效益 1.成本控制。 对北京市冰上项目训练基地运行维护综合管理和能耗项目开展成本绩效分析,制定了成本定额标准,不断完善体育行业支出标准体系,并将成本绩效分析结果运用于2024年的预算编制中,进一步规范冰上项目训练基地运行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预算绩效管理。 (1)2023年财政绩效评价的项目为2022年青少年三大球赛事活动项目,评价结果为82.92分。(2)按时完成部门绩效自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绩效运行监控。(3)按要求建立体育行业分领域核心绩效指标体系。(4)在巡视、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过程中,未发现绩效结果应用存在问题。
3.预算评审情况。 经预算评审,所有项目审减率均未高于40%。
4.预算编制精准度。 预算编制较精准,跨类调剂金额未超过部门年初批复预算的5%。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部门预决算差异率预计不高于市级平均差异率。
6.依法开展“企走事清”服务工作。 不涉及此项工作。
7.充实财源储备项目。 不涉及此项工作。
财政监督 1.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过程中(包含投诉举报案例涉及的延伸检查),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况。 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过程中,未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况。
2.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未落实中央及本市制定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情况。 积极落实中央及本市制定出台的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采尽采,规范管理。
3.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给予追回有关财政资金等行政处理的情况。 监督检查中,未发生给予追回有关财政资金等行政处理的情况。
4.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的情况。 监督检查中,未发生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的情况。
5.财政部监管局在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中发现问题。 在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中未发现问题。
6.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所占比例,比2021年决算增长30%以上的情况。 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占政府购买服务的比例与2021年基本持平。
7.部门未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纳入部门内控体系的情况。 已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纳入内控体系。
8.部门应制定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或负面清单,未制定或未严格执行指导性目录或负面清单的情况。 制定《北京市体育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北京市体育局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
9.在巡视、财政监督检查等过程中发现违规问题。 巡视、财政监督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问题。
审计监督 1.遵守财经法规和纪律。 遵守财经法规和纪律,未出现违反财政纪律、给予行政处罚的问题。
2.遵守“三公经费”使用规定。 遵守“三公经费”使用规定,未出现违反“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的问题。
3.按实际申报财政资金。 按实际申报财政资金,未出现虚报数据多申领财政资金的问题。
4.按规定有效盘活利用存量资金。 按规定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未出现预算收入、财政性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和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未编入预算、未及时支出的问题。
5.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及成本管控规定。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及成本管控规定,未出现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违反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成本管控不严的问题。
6.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效益。 未出现支出预算与相关政策要求不衔接不匹配、管理不到位、支出效益低、资金长期闲置的问题。
7.执行审计决定。 未出现未按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问题。
8.审计问题整改。 如实向市审计局报送整改情况;未出现审计发现的问题屡查屡犯、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审计整改的情况。
统计监督 1.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中,未对照防治统计造假自查清单五个方面内容进行自查自纠,且未建立本部门防治统计造假问题清单的情况。 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中,对照防治统计造假自查清单五个方面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问题。
2.已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本部门防治统计造假问题清单,但未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的情况。 已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问题。
3.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的整改情况失实的情况。 按照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如实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情况。
4.在北京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各有关成员单位拒报统计数据的情况。 认真配合开展北京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及时报送统计数据,不存在各有关成员单位拒报统计数据的情况。
5.在北京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普查所需单位名录、相关数据的情况。 认真配合开展北京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不存在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普查所需单位名录、相关数据的情况。
6.在统计督察、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检查抽查中,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在统计督察、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检查抽查中,不存在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情况。
7.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制发文件、会议布置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 不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制发文件、会议布置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的情况。
8.以“调度”之名干预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统计数据,造成本领域统计数据失实。 不存在以“调度”之名干预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统计数据,造成本领域统计数据失实的情况。
9.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责任单位,授意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数值区间、增速报数。 不存在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责任单位,授意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数值区间、增速报数的情况。
10.加强统计质量管控。 不存在报审的统计调查制度(方案)未制定统计质量控制措施、虽制定质量控制措施但未对统计业务环节的质量控制提出明确要求、调查项目执行控制过程中未落实统计调查制度(方案)中的质量控制内容的情况。
11.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 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不存在未经审批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或虽经审批未严格按照审批后的统计调查制度(方案)开展统计调查、未按规定及时向本级统计机构提供统计调查结果、提供的统计调查结果不符合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文件要求的情况。
12.规范进行统计数据共享。 按照北京市部门数据共享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容向本级统计机构共享数据,按规定及时向本级统计机构提供所需统计数据。

全面优化

服务

服务评价 1.重点企业“服务包”工作。 本年度纳入市级服务包企业3家,涉及服务事项1个,办结事项1个,办结率100%。按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企对接服务,累计开展走访33次,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2.年度单位自办诉求响应率。 年度单位自办诉求响应率99.98%。
3.年度单位自办诉求解决率。 年度单位自办诉求解决率98.89%。
4.年度单位自办诉求满意率。 年度单位自办诉求满意率98.62%。
5.推进“每月一题”问题解决。 紧紧围绕广大市民多元化运动健身需求,结合落实市级实事任务,复合利用各类土地空间资源,推进市民身边健身设施建设,增加健身设施供给,为广大市民就近就便参与健身创造条件。加强帮带指导,会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赴海淀、朝阳、丰台等多个区所属部分街乡镇开展实地走访调研,与基层交流座谈,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指导,同时结合开展室外健身器材“一键报修”和巡检工作,强化市区两级体育部门宏观管理,引导督促街乡镇和相关单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解决市民关注的健身设施维修不及时等管理问题。加强市民投诉工单监测,针对市民投诉高频点位,及时督促各区体育部门给予重点解决。经过全年综合治理,市民投诉量逐月大幅降低。

党政机关

联系电话:010-55533301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