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16 10:00:00  |  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
字号:
分享: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北京市体育人才服务中心更名的函》(京编事字〔2007〕49号),设立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专业人员管理科、考务科、鉴定科。

  2.单位职责

  (1)负责本市退役运动员的安置与管理。

  (2)协助市体育局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辅助工作。

  (3)受北京市体育局委托负责北京市体育教练员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4)北京市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场地工培训与考核工作。

  (5)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1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298.74万元,比上年增加56.08万元,增长2.5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72.31万元,比上年增加77.26万元,增长3.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7.3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8%;其他收入5.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63.90万元,比上年增加55.83万元,增长2.53%,其中:基本支出391.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30%;项目支出1,872.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7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67.31万元,比上年增加72.66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金项目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2.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32.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9.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0.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8万元,下降85.33%。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0.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8万元,下降85.33%。主要原因:由于疫情原因以及落实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培训。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232.2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4.62万元,减少4.88%。其中:

  “体育”(款)2020年度决算2,232.2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4.62万元,减少4.88%。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部分暂停,因此该项目经费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91.2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0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台,15.6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退职(役)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专业干部的退役金。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党政机关

联系电话:010-55533301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