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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16 10:00:00  |  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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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批复通知》(1986)厅秘字第36号文件,设立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我校现设立二室十一科一部一会,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训练一科、训练二科、人事科、财务科、文教科、医研科、保卫科、膳食科、场馆科、行政科、物业管理科、船队管理保障部、学校工会。

  2.单位职责

  (1)承担国家、市政府、市体育局对竞技体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选拔、培养、输送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

  (2)承担北京市棒球、垒球、曲棍球、自行车、射箭、赛艇、皮划艇项目参加全国运动会及全国比赛任务,完成体育局下达的竞技体育目标任务。

  (3)承担运动员义务教育和中专教育,负责文化课及德育教育工作,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4)在市体育局的统一规划下,做好学校基础建设及行政管理,为运动队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5)承担相关赛事工作,在保证运动队训练的前提下,开放场馆设施,为北京市民提供健身服务,做好体育产业开发。

  (6)承办市体育局、市教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事业编制526人,实有人数39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6,243.16万元,比上年减少86.81万元,下降0.5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653.02万元,比上年减少475.91万元,下降2.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29.7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5%;事业收入13.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9%;其他收入9.8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100.02万元,比上年增加331.56万元,增长2.10%,其中:基本支出12,389.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6.96%;项目支出3,710.0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3.04%。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029.72万元,比上年减少64.29万元,下降0.40%。主要原因:减少一次性项目"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联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53.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115.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00万元,下降66.6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00万元,下降66.67%。主要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影响,培训支出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5,115.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15.42万元,下降1.41%。其中:

  “体育”(款)2020年度决算15,115.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15.42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我单位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压减运动员公寓修缮工程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2.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2.9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2.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由于离休人员正常减员,社保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1.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751.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其他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751.8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6.93万元,下降9.28%。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751.8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6.93万元,下降9.28%。主要原因:我单位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压减棒球场改造工程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385.0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0.71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3.28万元减少82.5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2.2829万元减少72.2829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运动队出国训练比赛计划取消。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00万元减少5.00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任务取消。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30.7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6.00万元减少5.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30.7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6.00万元减少5.29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政策,提高公车使用效率。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3.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9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5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8.68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7.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52.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6.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3.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5.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4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8台,566.1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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