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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2020-02-21 10:00:00  |  北京市体育局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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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74号),设立北京市体育局。机关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法规宣传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青少年体育处、体育产业发展处(北京市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科技教育处、规划建设处、财务处、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

  北京市体育局有直属事业单位25个,分别为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射击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北京市体育局新闻中心、北京市航空运动学校、北京棋院、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北京市游泳运动学校、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局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局信息中心、北京市体育科学研究所、北京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体育博览杂志社、北京市国际体育交流中心、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北京武术院、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

  2.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协调本市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本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本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5)统筹规划本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引导和扶持体育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7)指导、管理本市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8)组织开展本市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9)主办、承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

  (10)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1)负责全市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

  (12)依法对本市体育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体育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体育局部门行政编制84人,实际84人;事业编制3712人,实际2797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73人。

  离退休人员1369人,其中:离休30人,退休1339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216,088.32万元,比2019年215,232.95万元增加855.37万元,增长0.4%。其中:财政拨款168,481.02万元,比2019年186,599.49万元减少18,118.47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4,722.54万元,比2019年3,690.37万元增加1,032.17万元。其他资金42,884.77万元,比2019年24,943.1万元增加17,941.67万元,其中: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340.77万元,比2019年382.18万元减少41.41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2,023.74万元,比2019年2,101.34万元减少77.60万元;其他收入356.63万元,比2019年266.73万元增加89.9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40,163.63万元,比2019年22,192.84万元增加17,970.79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83,270.9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8.54%,比2019年76,560.59万元增加6,710.37万元,增长8.76%。主要原因:因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及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在职人员人数较上年增长。

  项目支出预算132,817.36万元,比2019年138,672.37万元减少5,855.01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冰上项目训练基地建设经费、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参赛经费等一次性项目预算本年度不再安排。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科学谋划新时代首都体育发展关键之年,是东京奥运会、第十四届全国冬运会举办之年。主要是北京市冰雪运动项目备战冬奥训练经费、竞技体育夏季运动训练经费、群众体育北京市体育大会、北京市“和谐杯”乒乓球比赛、公园半程马拉松北京公开赛、夜间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百队杯足球赛、北京市民快乐冰雪季、体医融合协同创新、全民健身科学大讲堂等科学健身指导、青少年U系列冠军赛、传统项目学校系列比赛、青少年后备人才训练营、中国网球公开赛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体育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25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5.26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473.02万元,与上年持平;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优秀运动队出国训练比赛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43.08万元,与上年持平;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业务开展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99.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9预算数41.67万元减少41.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99.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93.1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1.7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9.63万元,其他24.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比2019预算数220.89万元减少21.7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新购车辆,同时落实车改政策,车辆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体育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19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2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181.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488.0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体育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1,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85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北京市体育局部门北京市体育局本级行政、北京市体育局本级事业等2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体育局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7.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体育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19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220个的99.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3,363.85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9.9%。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北京市体育局共有车辆111台,3,274.2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6台(套),6,253.0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台(套)、2,206.48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指政府为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具体开展,而制定的包含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内容的工作计划。其法律依据是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计划。目前,国家和本市已经分别出台《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体育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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