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关于批准刘慧苗等13人为体操项目一级裁判员的通知
2020-06-09 15: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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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京体竞管字〔2020〕39号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体操项目的发展,提高我市体操项目裁判员的执法水平,培养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水平精通的裁判员队伍,根据《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9年8月,我中心联合北京市体操运动协会组织了体操项目晋升一级裁判员培训考核。经审核,现批准刘慧苗等13人为体操项目一级裁判员。具体名单如下:
东城区:刘慧苗(女)、张 琳(女)、余 艺(女)、韦睿桐(女)、袁嘉禾(女)、宋宇璇(女)、宋丽霞(女)、陈思怡(女)、李林怡(女)、李雪晨(女)、赵 明、冯利朋、段成超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2020年6月9日
(联系人:王虓男;联系电话:6304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