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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实施对滑冰滑雪场所水电成本补贴工作的通知
2020-06-10 12:33:22  |  北京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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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体产业字〔2020〕20号

相关区体育局: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和《北京市体育局关于申请受疫情影响滑冰滑雪场所水电补贴的征集公告》有关规定,在各区体育局初审和对冰雪场所有关面积确认的基础上,市体育局完成复核,有符合补贴条件的滑冰场所30家、滑雪场21家。经商市财政局,确定滑冰场所按照冰面面积,以120元/平方米标准核定补贴金额;滑雪场所按照雪道面积,以5元/平方米标准核定补贴金额,共核定补贴经费1827.931万元(详见附件)。

  本次冰雪场所水电成本补贴资金将由市财政部门以转移支付方式下达相关区级部门。请各单位主动对接区财政部门,尽快向属地滑冰滑雪场所运营企业发放补贴资金,并及时将发放情况反馈市体育局产业处(联系人:祝伟民;联系电话:87244892)。

  附件:本市滑冰滑雪场所补贴额度分配方案

  北京市体育局    

  2020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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