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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关于举办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手球锦标赛的通知
2020-10-14 09:02:22  |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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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体竞管字〔2020〕120号

各区体育局:

  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手球锦标赛将于2020年11月13日-15日在北京顺义健鼎金辉体育温泉中心举行。该项赛事由北京市体育局主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北京市手球运动协会承办。现将比赛规程下发,请各区体育局予以充分重视,按时积极报名组队参赛。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手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13日    

  (联系人:朱娜;联系电话:13911991266)

附件

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手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北京市手球运动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0年11月13日-15日

  地点:北京顺义健鼎金辉体育温泉中心(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衙门村口往西500米)

  四、竞赛组别及年龄

  甲组(男、女):15-17岁(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男、女):14岁以下(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在北京市体育局注册,参赛资格以2020年度注册期的注册单位为准,运动员只能代表2020年度注册单位报名参赛。

  (三)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至少7人,最多16人。赛前必须至少7名运动员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该队比赛按弃权处理。

  (四)请各参赛单位于2020年10月15日-16日在北京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中进行网络报名。请于10月19日-20日将以下材料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403室。

   1.报名表1份,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医务章;电子版报名表(EXCEL或WORD版本)1份;

   2.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的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各参赛单位报名表内所有人员(含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在网络报名当天“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内个人健康码页面无异常截图。

  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表无本单位公章及医务章不予接收,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或未提供“北京健康报”小程序内个人健康码页面无异常截图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五)所有入场人员需要检测体温、信息登记,实行“绿码”准入制。未戴口罩或体温37.3度以上者谢绝入场,与赛事无关人员不得入场。

  (六)除运动员处于比赛、裁判员处于场上执裁期间以外,所有人员进入比赛场地须全程科学佩戴口罩,赛场内禁止饮食(运动员补给除外),在不影响比赛工作的同时减少非必要的接触及交谈。

  (七)所有比赛涉及人员自备防疫用品。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湿巾等。

  (八)所有比赛涉及人员自备比赛及工作所需用品。包括:比赛器材、工作器材、装备、衣物、水杯、毛巾等,禁止与他人共用。

  (九)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各参赛代表队自行解决参赛经费。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手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手球竞赛规则。

  (二)竞赛办法视报名情况确定。

  1.6支以下队伍报名参赛采用单循环赛制进行比赛;

  2.6支以上队伍报名参赛先采用分组循环,再交叉赛的赛制进行比赛;

  3.各组别报名及参赛不足3支队时,不进行比赛。

  (三)比赛按积分排出全部名次,胜一场得2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1.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方法计算名次:

  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有关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有关队相互间比赛总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2.如仍相等则按下列方法计算名次:

  全部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全部比赛的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方法决定。

  (四)各队应备有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前后均须有明显号码,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报名时须将服装颜色及号码填写在报名表上,否则报名无效。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各组别录取前八名,不足八名递减一名录取。

  (二)团体总分(甲、乙组男、女合计)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分计算),报名参赛单位在八个(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按在各级别中获得第一名、第二名(此类推)多者名次列前。若录取名次不足八队时,按高限计分。

  (三)赛事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奖杯及成绩证书,其他录取名次颁发成绩证书。

  八、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党政机关

联系电话:010-55533301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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