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关于批准颜争等7人为举重项目一级裁判员的通知
2021-01-04 09: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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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京体竞管字〔2020〕163号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举重项目的发展,提高我市举重项目裁判员的执裁水平,培养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水平精通的裁判员队伍,根据《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11月1日—2日,我中心组织了举重项目晋升一级裁判员培训考核。经审核,现批准颜争等7人为举重项目一级裁判员。具体名单如下:
朝阳区:颜 争、张鹏飞
丰台区:于振刚
房山区:马 桢(女)、佟艳君(女)
顺义区:王炳心
大兴区:王佳明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31日
(联系人:王虓男;联系电话:6304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