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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体育竞赛裁判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1-02-24 17:55:57  |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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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体竞管字〔2021〕16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级单项协会:

  2021年是北京市“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备战第十四届全运会和筹备第十六届市运会、第二届市冬会的重要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体育竞赛裁判员队伍建设,提高裁判员业务水平,发掘裁判员后备人才,更好地服务我市各级体育赛事活动,现将做好本年度裁判员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体育强国建设和首都“四个中心”建设这一总体目标,不断提高裁判员管理工作水平,加大裁判员培养力度,协调发展,补齐短板,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公平、业务精湛、发展全面的裁判员队伍,为各级各类赛事活动高质量开展夯实基础,实现首都体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以“十四五”时期首都体育发展规划为目标,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完善裁判员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及培养机制,保证我市裁判员队伍高质量、高水平、高成效健康发展。

  (一)日常业务培训

  1.各项目裁判员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2次日常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政策法规、竞赛规则、裁判法等,每次日常业务培训不少于8学时。

  2.一级(含)以上裁判员的日常业务培训由各市级单项协会组织实施,年初应向市竞赛管理中心提交培训计划,并保证按时完成。

  3.二、三级裁判员的日常业务培训由各区体育局或各区体育局委托区级单项协会组织实施,发掘裁判员后备人才。

  (二)资格认证培训

  1.各项目按照培训计划及裁判员队伍发展需求组织资格认证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政策法规、竞赛规则、裁判法、理论及实践考核等。资格认证培训应不少于16学时,授课教师应具备国家级(含)以上裁判级别。

  2.一级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由市竞赛管理中心委托市级单项协会组织实施,年初应向市竞赛管理中提交培训计划,并保证按时完成。除篮球、足球项目外,其他各项目一级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通知应由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发布。

  3.二、三级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由各区体育局或各区体育局委托区级单项协会组织实施,根据工作实际明确相关要求和流程。

  4.各区未开展或不经常开展的项目,由各区体育局或区级单项协会推荐人选,由市竞赛管理中心委托市级单项协会在组织一级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时进行代培。

  (三)裁判员知识大讲堂

  转变培训理念、创新培训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的应用,运用在线直播、网络课程等互动平台,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将推出裁判员知识大讲堂栏目,普及裁判员相关知识,扩大覆盖面及受益人群。

  三、培训工作考核

  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将对各市级单项协会进行培训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日常培训、资格认证培训组织完成情况。各市级单项协会应在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总结等相关材料提交至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四、培训经费

  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将根据市级单项协会年度培训工作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未按要求完成培训工作的将不予拨付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摸清本地区、本项目裁判员底数,结合体育赛事发展需求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市区两级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完善裁判员梯队建设。

  (二)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在裁判员培训过程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创新培训模式,采用线上与线下、集中培训与实践执裁相结合的多样化形式,提高培训效果和效率。

  (三)各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从满足裁判员实际需求出发,加强宣传引导,优化培训服务措施,增进与广大裁判员的交流,进一步增强裁判员队伍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2021年2月24日    

  (联系人:王虓男;联系电话:63049729)

党政机关

联系电话:010-555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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