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制订2018年度北京市举办体育竞赛活动计划的通知
2017-10-31 10:17:56  |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字号:
分享:
打印

  京体办字〔2017〕208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市体育局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批复内容,围绕“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把举办高水平体育赛事作为建设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工作内容,积极推进《体育总局关于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体政字〔2014〕124号)和《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竞字〔2015〕190号)的各项要求措施,规范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的举办,全面了解、掌握、监督、管理好在京举办的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促进本市体育竞赛市场健康有序、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现启动2018年度北京市举办体育竞赛活动计划制订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为核心,以增强市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在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审批事项改革方案〉的通知》(体外字〔2014〕519号)和《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竞字〔2015〕190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通过制订和实施2018年度北京市举办体育竞赛活动计划,加强政府部门的组织领导,做好竞赛相关服务工作,统筹在京举办体育赛事,优化项目布局,鼓励社会参与,落实主体责任,努力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为进一步强化北京国际体育中心城市形象,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积极贡献。

  二、制订内容

  (一)国际性体育竞赛活动

  1.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项国际性体育竞赛活动,计划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在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审批事项改革方案》《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对体育竞赛活动进行分类(国际A类、B类、C类)并申报;

  2.其他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项国际商业性、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比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全国性体育竞赛活动

  1.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项全国性体育竞赛活动,已列入或未列入《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竞技体育重要赛事名录》的体育竞赛活动均须进行申报。

  2.其他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项全国商业性、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比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三)京津冀地区体育竞赛活动

  1.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并由京津冀三地共同主办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应按照《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2.其他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并由京津冀三地共同主办的各项商业性、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比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四)市级体育竞赛活动

  1.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项市级体育竞赛活动,应按照《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2.其他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项市级商业性、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比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五)区级体育竞赛活动

  各区行政地域内举办的区级体育竞赛活动,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区体育竞赛活动计划。并可参照市级体育竞赛赛事名录,制订本区体育竞赛赛事名录。

  三、制订标准

  1.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均需填写《2018年北京市举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竞赛活动计划表》(见附件1),此表原则由主办单位填写并申报,由承办单位代为申报的赛事均须提供主办单位相关确认文件;此次申报工作结束后,将对各审核通过的体育赛事进行汇总并制定《2018年北京市体育竞赛赛事名录(试行)》;

  2.各申报单位需将本单位申报的所有赛事汇总并填报《2018年北京市举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竞赛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

  3.区级举办体育竞赛活动由各区对赛事进行审核,并汇总填报《2018年北京市(区级)举办体育竞赛活动计划表》(见附件3)。此数据只作为市级监管体育赛事的工作依据,不列入市级体育竞赛赛事名录;

  4.多个单位主、承办的体育竞赛活动,须提供申报单位以外的主、承办单位举办该项赛事的同意函或相关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无单位公章、缺项、漏项、不填写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的比赛不予录入;

  6.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体育竞赛活动,须按办法规定取消赛事或者整改后录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制订。各单位要依据《在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审批事项改革方案》《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国体育改革发展新形势和本市“十三五”时期体育发展规划目标要求,对申报的体育竞赛活动计划进行认真梳理、严格把关,注重充分论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项目,兼顾竞技性和群众性项目,围绕打造北京市举办的品牌赛事,优先考虑能够突出首都特色、与冬奥热点紧密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不断提高本市体育竞赛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落实此项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利、落实不到位的,将取消其列入市级计划和名录资格。

  (二)规范填写、按时报送。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报,保证基本信息准确、数据有所依据、材料齐全。相关表格经主管领导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前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2号楼南侧31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1716720549@qq.com,表格电子版下载地址:www.bjcac.org.cn(信息公告)。

  附件:1.2018年北京市市级以上(含市级)举办体育竞赛活动计划表
     2.2018年北京市市级以上(含市级)举办体育竞赛活动计划统计表
     3.2018年北京市(区级)举办体育竞赛活动计划表

  北京市体育局     

  2017年10月27日    

  (联系人:王赫为;联系电话:63049729)

党政机关

联系电话:010-55533301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