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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做好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01-25 10:14:03  |  北京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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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有关市场经营主体,社会各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当前做好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体育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领导

  体育经营场所属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较大病毒感染风险。各区级体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疫情形势跟踪与研判,做好假日期间的值守应急,完善属地体育经营单位应急处置方案。加强与属地卫生和疾控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体育经营单位疫情监测与联动机制。体育经营单位要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迅速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组织有效实施。

  二、加强督导,落实预防措施

  各区级体育主管部门要联合卫生和疾控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体育经营单位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检查落实情况。体育经营单位应加强疫情防控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疫情预防意识,掌握本市疫情防控有关信息;要立即采取体温监测措施,密切关注健身消费人员的身体状况;要加强宣传提示,做好患有相关病症消费者的劝阻工作;要加强开放场所的卫生管理,坚持落实室内通风、器械消毒等措施,有效排除病毒传播隐患;要严格控制消费者流量,暂时取消聚集性健身活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同时,要积极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三、强化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体育健身作为提高身体机能和免疫力的重要手段,深受广大市民喜爱,但也需要注重科学健身,降低感染病毒风险。各区级体育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强化教育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疫情防控与科学健身宣传,提高广大市民防范意识,引导群众尽量到开阔空间参与体育锻炼,不要到人员密集健身场所。积极协调卫生和疾控部门,做好游泳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预防宣传。

  四、建立信息登记制度

  各区级体育主管部门要与开放运营的体育经营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完善台账信息。要督导各体育经营单位建立消费者信息登记制度,完整记录每个时段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人员信息,以便出现疫情时能够及时跟踪防控。

  随着疫情变化,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随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祝愿广大市民朋友们新春快乐、健康幸福、乐享运动!

北京市体育局    

2020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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