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体育局,各滑冰滑雪运动项目经营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 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为做好本市“对受疫情影响的滑冰滑雪场所给予适当额度用水用电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本次补贴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证照齐全,滑雪场所需持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连续3年面向社会开放的滑冰滑雪运动项目经营单位(滑冰场所指全年运营的室内冰场)。
二、办理流程
(一)公开征集。由市体育局向社会发布征集公告。
(二)企业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滑冰滑雪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登录市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tyj.beijing.gov.cn)下载并需填报《北京市受疫情影响滑冰滑雪经营单位水电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营业执照、许可证(滑雪场所)及2017、2018、2019连续3年缴纳企业所得税票据。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属地区体育局(各区体育局联系电话见附件2)。
(三)初审与汇总。区体育局负责属地经营单位补贴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并负责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体育局。
(四)审核与公示。市体育局组织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按照相关补助标准确定补贴金额,通过市体育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资金。
三、有关要求
(一)各经营单位要如实填报有关申报信息,如果出现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补贴资格,并纳入本市体育市场黑名单。
(二)符合补贴条件的经营单位应在2020年2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属地区体育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此次申报工作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委派身体健康人员办理,全程佩戴口罩,确保防控责任落实。
北京市体育局
2020年2月7日
(联系人:祝伟民;联系电话:87244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