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体产业字〔2020〕4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有关精神,切实抓好冰雪体育企业“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的滑冰滑雪场所给予适当额度用水用电补贴”等政策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政策
依据京政办发〔2020〕5号文件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参保单位(个人)延长社会保险缴费具体办法的通告》精神,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冰雪体育企业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各区级体育部门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冰雪体育企业的调查统计工作,通知相关企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通告要求,于2020年2月17日至3月20日期间,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通过新开设的“我要申请延长缴费”通道,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市体育局将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信息,向各区反馈冰雪体育企业申请信息,由各区级体育部门予以确认后(确认情况表见附件1)报送市体育局。
二、关于滑冰滑雪场所水电补贴政策
根据《北京市体育局关于申请受疫情影响滑冰滑雪场所水电补贴的征集公告》要求,各区级体育部门对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进行受理和初审,建立滑冰滑雪场所补贴台账(见附件2),按照补贴对象条件和要求,对滑冰滑雪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资质、滑雪场所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场所面积、水电费和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连续3年面向社会开放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初审合格后将补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市体育局。为掌握受理情况,请各区每周五将本周办理情况报送市体育局。
三、关于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政策
根据京政办发〔2020〕7号文件和市国资委《关于落实京政办发〔2020〕7号文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通知》要求,各区级体育部门要指导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做好减免房租的申请工作,对本辖区内体育企业房屋租赁情况进行摸排,统计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填写《北京市体育类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并及时报送市体育局。
四、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支持补贴系列政策宣传
各区级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及相关政策(见附件4)的宣传,切实推动市政府相关支持补贴政策落实,为体育行业企业办理相关事项做好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忧,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促进本市体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相关政策可登录首都之窗(http://www.beijing.gov.cn),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专题进行详细查阅。
4.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目录清单
北京市体育局
2020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