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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关于退役运动员申报2020-2021学年教育资助金的通知
2022-01-13 09:44:01  |  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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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体专管字〔2022〕2号

  为贯彻落实市体育局印发《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运动员高等教育资助金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京体科教字〔2022〕4号)要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保障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体人字〔2011〕412号)和《体育总局基金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运动员保障专项资金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体基金字〔2021〕22号)精神。要求,鼓励运动员接受高等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及就业能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员保障专项资金的相关文件规定,现对运动员自费参加学习,给予教育资助。具体工作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凡在北京市体育局办理完正式退役手续,2011年以后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学习期间无固定收入来源的运动员。

  2.凡与北京市体育局正式解除聘用协议(合同),已办理退役手续,且领取了经济补偿费,2011年以后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学习期间无固定收入来源的非京籍协议运动员。

  3.高等学校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函授、电大、夜大、成人教育、党校以及国外高等教育机构等)。

  二、申报年度

  2020—2021学年的教育资助金。

  三、资助标准

  按个人所付学费标准给予资助,原则上每人每学年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不足5000元的实报实销。

  四、申报退役运动员教育资助所需材料如下

  1.学籍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证明,涉及姓名、性别、院系、在校学习的起止时间、学制、本科或研究生等,其中必须注明是(否)全日制在校学生。

  2.学习成绩单: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注:已经毕业的只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不需提供成绩单和学籍证明。)

  3.学费发票:2020—2021学年缴纳的学费发票。如学费发票丢失,则应向所在学校财务部门开具学费证明(注明是2020-2021学年),并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

  4.如不是全日制在校(读)学生,需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或档案存放单位开具无固定收入证明。

  注:以上材料还需报送电子版(扫描或拍照均可,但要确保相关内容清晰可见)。

  5.本人填报《运动员基本信息一览表》和《高等教育资助金申请表》电子版(详见附件)。

  6.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报送材料时间

  报送2020—2021学年的教育资助金纸质版材料统一为邮寄方式,寄送时间:2022年1月17日至1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yryglk@163.com。

  六、申报地点

  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专业人员管理科(北京体育设施管理中心院内)

  七、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联系人:谭佳松;联系电话:63032028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块玉南街31号院,邮编100061。

  附件:1.运动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2.高等教育资助金申请表

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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