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体青字〔2022〕25号
各区体育局、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冰雪运动发展的意见(2016-2022年)》(京政发〔2016〕12号),改善青少年冰雪运动条件,促进青少年冰雪技能提升,加快青少年冰雪运动的发展,2018年,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北京市青少年校外冰雪活动中心创建标准的通知》(京体青字〔2018〕25号)。2022年,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北京市青少年校外冰上活动中心创建评分标准》(见附件1)和《北京市青少年校外滑雪活动中心创建评分标准》(见附件2)。现组织开展30个北京市青少年校外冰雪活动中心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目的
1.丰富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载体,促进青少年冰雪运动开展,增强学生体质。
2.引导青少年校外冰雪活动中心创建的规范化,普及青少年学生冰雪运动知识和技能。
3.保障青少年规范、安全、快乐、科学地参与冰雪活动。
4.实施全面素质教育。
5.实现校内教学和校外教学的有效衔接。
二、申报主体
青少年校外冰雪活动中心的申报主体应为公司或民办非企业。
三、申报及评定流程
1.公开征集、受理申报材料: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申报主体通过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登录网站http://www.qtlhh.com—机构填报—青少年校外冰雪活动中心)。
2.申报材料审核。
3.组织评定工作。
4.公示。
5.认定。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的运营项目为北京市市域内滑冰场或滑雪场。滑雪场需取得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经营资质证书。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按照《北京市青少年校外冰上活动中心创建评分标准》《北京市青少年校外滑雪活动中心创建评分标准》的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
2.申报材料内容应完整、真实、准确、符合相关要求。如有任何信息缺失、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申报材料将予退回,取消申报主体参与评定的资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定资格
1.提供虚假信息或进行虚假宣传的;
2.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4.不具备正常运营能力的;
5.无特殊原因连续停止建设或经营1年以上的;
6.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7.其他应当予以取消资格的行为。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吴宇,联系电话:010-8724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