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体竞管字〔2020〕133号
各区体育局:
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跳水锦标赛将于2020年11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游泳馆举行。该项赛事由北京市体育局主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承办。现将比赛规程下发,请各区体育局予以充分重视,按时积极报名组队参赛。
附件: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跳水锦标赛竞赛规程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5日
(联系人:孙鹏;联系电话:63159690)
附件
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跳水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
地点: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游泳馆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10-11岁(2009-2010年出生)
乙组(男、女):8-9岁(2011-2012年出生)
丙组(男、女):7岁以下(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1米跳板、3米跳板、5米跳台、双人3米跳板、双人5米跳台
女子甲组:1米跳板、3米跳板、5米跳台、双人3米跳板、双人5米跳台
男子乙组:1米跳板、5米跳台、双人5米跳台
女子乙组:1米跳板、5米跳台、双人5米跳台
男子丙组:1米跳台、弹网、陆上身体素质
女子丙组:1米跳台、弹网、陆上身体素质
五、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在北京市体育局注册,参赛资格以2020年度注册期的注册单位为准,运动员只能代表2020年度注册单位报名参赛;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可任意报项,但不可跨组别报名;
(四)请各参赛单位于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在北京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名。请于2020年11月11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406室:
1.报名表1份,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医务章;
2.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的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各单位参赛人员名单内所有人员(含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在网络报名当天“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内个人健康码页面无异常截图;
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表无单位公章及医务章报名不予接收,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或未提供“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内个人健康码页面无异常截图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联系人:孙鹏,联系电话:63159690,电子版报名表请发送至邮箱108341968@qq.com。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五)所有进入比赛场地人员需要检测体温、信息登记,实行“绿码”准入制。未戴口罩或体温37.3度以上者及与赛事无关人员谢绝进入比赛场地;
(六)除运动员处于比赛期间以外,所有人员进入比赛场地须全程科学佩戴口罩,赛场内禁止食用食品,在不影响比赛的同时减少非必要的接触及交谈;
(七)所有比赛涉及人员自备防疫用品。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湿巾等;
(八)所有比赛涉及人员自备比赛所需用品。包括:比赛装备、衣物、水杯、毛巾等,禁止与他人共用;
(九)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各参赛代表队自行解决参赛经费。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游泳协会编译的2017-2021国际泳联跳水规则;
(二)各单人项目和双人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的比赛方式;
(三)参赛动作要求:
甲组:
1.1米跳板:
(1)1至4组规定动作由抽签决定;
(2)自选动作男子跳3个,女子跳3个,难度系数不得超过2.2,其中必须从1、4组中选1个,从2、3组中选1个,另1个应选自不同的组别。
2.3米跳板:1至4组规定动作由抽签决定。
3.1米跳板和3米跳板规定动作抽签表:
A组:101B 201B 301C 401C
B组:101C 201C 301B 401B
4.1米3米跳板1、3组动作均采用走板起跳方式。
5.5米跳台:
(1)1至4组抱膝半周(按组别顺序进行比赛);
(2)向前和向后各一种姿势倒下入水,姿势由抽签决定;
(3)5米跳台倒下动作抽签表。
A组:前A 后C
B组:前B 后A
C组:前C 后B
6.双人5米跳台:
比赛包括3轮动作,其中2轮为有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难度系数为2.0),1轮为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上述动作应选自三个组别,并且有一轮同时向前起跳,有一轮同时向后起跳,且必须在2、3组中任选一个;
7.双人3米跳板的参赛动作要求同双人5米跳台。
乙组:
1.1米跳板:
完成101B、101C、201C、401C四个动作,其中101B和101C必须采用三弹;
2.5米跳台:
(1)101C、201C;
(2)向前和向后各一种姿势倒下入水,姿势由抽签决定;
(3)5米跳台倒下动作抽签表。
A组:前A 后C
B组:前B 后A
C组:前C 后B
3.三弹动作的难度系数按照走板动作计算。
丙组:
1.1米跳台向前脚入水(A、B、C)、向后脚入水(A)(难度均为1.0);
2.弹网三弹背触网站立,A、B、C三种姿势任选(难度均为1.0);三弹要求在弹网上圈定的起跳点内弹跳,每跳出一次起跳点,裁判长宣布在实得分中扣除1分;
3.陆上身体素质:
(1)提起倒立3次,每次3分.提起倒立的方法和姿势不限,但每次要求完成提起倒立并腿停稳的过程,否则酌情扣分;
得分标准为:完成提起倒立并腿停稳的计3分;完成提起倒立并腿没停稳的计2分;完成提起倒立并腿没停稳直接翻过的计1分;其他情况不计分。
(2)腰腹两头起(脚面、膝盖、手臂伸直,每次手脚相触)20秒计数,每次计1分;轻度不达标的动作按半个计算,严重不达标的动作不能计数计分;
(3)肋木屈体收腿(脚面、膝盖伸直,每次脚面触到木杠)20秒计数,每次计1分;轻度不达标的动作按半个计算,严重不达标的动作不能计数计分;
(4)团身连续吸腿跳20次(大腿触到胸部),每次计1分,中途停顿不能再继续跳。轻度不达标的动作按半个计算,严重不达标的动作不能计数计分。
(四)水上动作评分办法:
1.三弹动作评分办法:
(1)三弹必须直接从板上开始,不得预弹,预弹被视为一次弹跳,多一弹或少一弹,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2)弹起后停顿再开始,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2.倒下动作评分办法:
(1)前倒A、B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两手分开,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2)前倒C的开始姿势为坐台且抱腿,并且要求先滚动后打开;
(3)后倒A、B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不得作并手动作,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4)后倒C的开始姿势为蹲台且抱腿;
(5)前倒和后倒A、B的开始姿势准备好后,一提踵就认为动作开始,提踵后脚跟再着地,或向前跨一步,或手撑地,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6)所有倒下动作难度系数为1.0。
(五)各项目报名参赛不足3人(对)时,不进行比赛。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在8人(对)(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其他录取名次颁发证书;
(二)丙组按照1米跳台、弹网、陆上身体素质总成绩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在8人(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
(三)团体总分:将各单位甲、乙组男、女单人项目和双人项目及丙组男、女项目总成绩按录取名次的实得分累加后计算团体成绩,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单位在八个(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按在各组别中获得第一名、第二名(此类推)多者名次列前。若录取名次不足八人时,按高限计分。
八、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