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关于举办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跳水锦标赛的通知
2020-11-05 14:36:38  |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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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体竞管字〔2020〕133号

各区体育局:

  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跳水锦标赛将于2020年11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游泳馆举行。该项赛事由北京市体育局主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承办。现将比赛规程下发,请各区体育局予以充分重视,按时积极报名组队参赛。

  附件: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跳水锦标赛竞赛规程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5日    

  (联系人:孙鹏;联系电话:63159690)

附件

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跳水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

  地点: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游泳馆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10-11岁(2009-2010年出生)

  乙组(男、女):8-9岁(2011-2012年出生)

  丙组(男、女):7岁以下(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1米跳板、3米跳板、5米跳台、双人3米跳板、双人5米跳台

  女子甲组:1米跳板、3米跳板、5米跳台、双人3米跳板、双人5米跳台

  男子乙组:1米跳板、5米跳台、双人5米跳台

  女子乙组:1米跳板、5米跳台、双人5米跳台

  男子丙组:1米跳台、弹网、陆上身体素质

  女子丙组:1米跳台、弹网、陆上身体素质

  五、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在北京市体育局注册,参赛资格以2020年度注册期的注册单位为准,运动员只能代表2020年度注册单位报名参赛;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可任意报项,但不可跨组别报名;

  (四)请各参赛单位于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在北京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名。请于2020年11月11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406室:

  1.报名表1份,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医务章;

  2.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的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各单位参赛人员名单内所有人员(含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在网络报名当天“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内个人健康码页面无异常截图;

  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表无单位公章及医务章报名不予接收,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或未提供“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内个人健康码页面无异常截图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联系人:孙鹏,联系电话:63159690,电子版报名表请发送至邮箱108341968@qq.com。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五)所有进入比赛场地人员需要检测体温、信息登记,实行“绿码”准入制。未戴口罩或体温37.3度以上者及与赛事无关人员谢绝进入比赛场地;

  (六)除运动员处于比赛期间以外,所有人员进入比赛场地须全程科学佩戴口罩,赛场内禁止食用食品,在不影响比赛的同时减少非必要的接触及交谈;

  (七)所有比赛涉及人员自备防疫用品。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湿巾等;

  (八)所有比赛涉及人员自备比赛所需用品。包括:比赛装备、衣物、水杯、毛巾等,禁止与他人共用;

  (九)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各参赛代表队自行解决参赛经费。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游泳协会编译的2017-2021国际泳联跳水规则;

  (二)各单人项目和双人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的比赛方式;

  (三)参赛动作要求:

  甲组:

  1.1米跳板:

  (1)1至4组规定动作由抽签决定;

  (2)自选动作男子跳3个,女子跳3个,难度系数不得超过2.2,其中必须从1、4组中选1个,从2、3组中选1个,另1个应选自不同的组别。

  2.3米跳板:1至4组规定动作由抽签决定。

  3.1米跳板和3米跳板规定动作抽签表:

  A组:101B  201B  301C  401C

  B组:101C  201C  301B  401B

  4.1米3米跳板1、3组动作均采用走板起跳方式。

  5.5米跳台:

  (1)1至4组抱膝半周(按组别顺序进行比赛);

  (2)向前和向后各一种姿势倒下入水,姿势由抽签决定;

  (3)5米跳台倒下动作抽签表。

  A组:前A       后C

  B组:前B       后A

  C组:前C       后B

  6.双人5米跳台:

  比赛包括3轮动作,其中2轮为有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难度系数为2.0),1轮为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上述动作应选自三个组别,并且有一轮同时向前起跳,有一轮同时向后起跳,且必须在2、3组中任选一个;

  7.双人3米跳板的参赛动作要求同双人5米跳台。

  乙组:

  1.1米跳板:

  完成101B、101C、201C、401C四个动作,其中101B和101C必须采用三弹;

  2.5米跳台:

  (1)101C、201C;

  (2)向前和向后各一种姿势倒下入水,姿势由抽签决定;

  (3)5米跳台倒下动作抽签表。

  A组:前A       后C

  B组:前B       后A

  C组:前C       后B

  3.三弹动作的难度系数按照走板动作计算。

  丙组:

  1.1米跳台向前脚入水(A、B、C)、向后脚入水(A)(难度均为1.0);

  2.弹网三弹背触网站立,A、B、C三种姿势任选(难度均为1.0);三弹要求在弹网上圈定的起跳点内弹跳,每跳出一次起跳点,裁判长宣布在实得分中扣除1分;

  3.陆上身体素质:

  (1)提起倒立3次,每次3分.提起倒立的方法和姿势不限,但每次要求完成提起倒立并腿停稳的过程,否则酌情扣分;

  得分标准为:完成提起倒立并腿停稳的计3分;完成提起倒立并腿没停稳的计2分;完成提起倒立并腿没停稳直接翻过的计1分;其他情况不计分。

  (2)腰腹两头起(脚面、膝盖、手臂伸直,每次手脚相触)20秒计数,每次计1分;轻度不达标的动作按半个计算,严重不达标的动作不能计数计分;

  (3)肋木屈体收腿(脚面、膝盖伸直,每次脚面触到木杠)20秒计数,每次计1分;轻度不达标的动作按半个计算,严重不达标的动作不能计数计分;

  (4)团身连续吸腿跳20次(大腿触到胸部),每次计1分,中途停顿不能再继续跳。轻度不达标的动作按半个计算,严重不达标的动作不能计数计分。

  (四)水上动作评分办法:

  1.三弹动作评分办法:

  (1)三弹必须直接从板上开始,不得预弹,预弹被视为一次弹跳,多一弹或少一弹,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2)弹起后停顿再开始,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2.倒下动作评分办法:

  (1)前倒A、B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两手分开,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2)前倒C的开始姿势为坐台且抱腿,并且要求先滚动后打开;

  (3)后倒A、B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不得作并手动作,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4)后倒C的开始姿势为蹲台且抱腿;

  (5)前倒和后倒A、B的开始姿势准备好后,一提踵就认为动作开始,提踵后脚跟再着地,或向前跨一步,或手撑地,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6)所有倒下动作难度系数为1.0。

  (五)各项目报名参赛不足3人(对)时,不进行比赛。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在8人(对)(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其他录取名次颁发证书;

  (二)丙组按照1米跳台、弹网、陆上身体素质总成绩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在8人(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

  (三)团体总分:将各单位甲、乙组男、女单人项目和双人项目及丙组男、女项目总成绩按录取名次的实得分累加后计算团体成绩,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单位在八个(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按在各组别中获得第一名、第二名(此类推)多者名次列前。若录取名次不足八人时,按高限计分。

  八、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党政机关

联系电话:010-55533301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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