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办理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的通知
2018-01-11 16:16:03  |  北京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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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体竞技字〔2018〕4号

各区体育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足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17〕1号)和《北京市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京政办发〔2017〕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北京市足球项目“运动员等级评审工作”将由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以下简称北京市足协)负责办理,市体育局对本市足球项目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审工作给予必要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今后本市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由北京市足协全面负责实施,并按中国足协相关规定执行。市体育局及区级体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审工作。

  现阶段,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本市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的管理工作,按照《中国足协关于办理2017年度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的通知》(足球字〔2017〕703号)要求,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申请等级赛事的举办时间及标准为:赛事应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赛事名称及成绩应符合体育总局2013年11月28日颁布的《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13〕177号)中“足球运动员等级标准”的规定。

  二、北京市足协负责对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等级申请材料审核,国际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等级申请材料由北京市足协进行初审后,报中国足协审核。运动员等级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申请表、秩序册、成绩证明等。

  三、请各申请单位将上报的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填入《中国足球协会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核表》(见附件),其中,国际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申请需于2018年1月18日前上报北京市足协,待初审通过后,由北京市足协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中国足协竞赛部。(北京市足协联系人:李金龙,联系电话:63162861,电子邮箱:bfajishudengji@163.com)

  四、中国足协将会对审核通过的运动员统一进行等级称号授予管理,并将等级授予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进行公示及备案,导入体育总局运动员等级信息查询系统。

  附件:中国足球协会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核表

北京市体育局    

2018年1月11日    

党政机关

联系电话:010-555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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