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设立跨界跨项运动员运动水平等级激励政策的通知
2018-08-15 13:47:01  |  国家体育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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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竞字〔2018〕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为发现和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实现北京冬奥会“全项参赛”和争取更好成绩的目标,经研究,决定设立“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季项目跨界跨项选材运动员运动水平等级”激励政策,具体如下:

  一、通过选材的运动员,经比赛选拔,入选国家集训队后,授予相应项目的一级运动员称号;已是一级运动员的,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二、运动员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代表国家队参加冬季项目国际赛事的,授予相应项目的运动健将称号。

  三、运动员获得2022年北京冬奥会参赛资格或入选2022年北京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的,授予相应项目的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以上激励政策仅针对从2018年平昌冬奥会结束后到2018年年底之间,通过跨界跨项选材工作选拔出来的备战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运动员。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8年8月7日    

党政机关

联系电话:010-555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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