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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花样滑冰队列滑项目竞赛规程
2022-11-07 14:12:32  |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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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2月25日

  (二)地点:昌平区世纪星国际冰雪体育中心A馆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组别设置

  少年组(8岁-15岁):2007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组(6岁-13岁):2009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

  (二)项目设置

  少年组(12~16人+4人替补):自由滑

  儿童组(12~16人+4人替补):自由滑

  三、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代表16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参赛:

  (1)具有北京市户籍的适龄人员;

  (2)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适龄人员;

  (3)具有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人员(须持有2022年10月31日前办理的有效证件);

  2.凡是2017年6月1日之后在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的全国冬季项目运动员注册库注册的花样滑冰运动员,和2017年1月1日之后在中国轮滑协会注册过的花样轮滑运动员,以及参加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花样滑冰项目决赛和资格赛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本次群众组花样滑冰队列滑项目竞赛。

  3.各参赛单位应对本单位参赛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各区体育主管部门须为本区参赛运动员出示非花样滑冰/花样轮滑专业运动员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4.经区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或者具备体检资格的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二)资格审查

  1.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代表同一组别参赛,禁止跨组别参赛。

  2.花样滑冰队列滑项目竞委会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第二届市冬会组委会群工部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监督。

  3.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项目竞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项目竞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三)运动员代表区参赛资格说明

  1.符合运动员资格的选手,在选择代表某一行政区域参赛时,以本人房产所在地、现生活居住地、工作地其中之一作为条件,且仅代表这三个区其中一个区参赛。

  2.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选手,如为外地学生,仅能代表学籍所在地参赛;如为本市学生,可以选择学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任一单位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3.持在京居住证、工作居住证的参赛选手,可以代表颁发证件公安机关所在地参赛,也可以代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四、参加办法

  (一)各区要广泛开展以“我要上市冬”为主题的群众性赛事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拔、组建参赛队伍。

  (二)以各区和开发区、燕山地区为单位组队参加第二届市冬会群众组花样滑冰队列滑项目项目竞赛。

  (三)运动员不得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加项目竞赛。

  (四)同1名领队、教练员等工作人员,只能代表1个参赛单位进行报名。

  (五)各区根据市冬会组委会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每个组别最多可报2支队列滑队伍,运动员男女不限。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二)报名材料:

  (1)纸质版报名表1份,需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电子版报名表1份。

  (2)领队、教练、运动员身份证正反面(没有身份证需提供户口本);非北京户籍运动员需提供在京居住证/工作居住证/学籍卡复印件,及证明自己所在区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房产证、工作证明等)。

  (3)运动员需出具3个月内的区级(含)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或者具备体检资格的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复印件。

  (4)在有效期内的保险单(领队、教练、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运动员保险必须包含滑冰项目)。

  (5)由领队签署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

  (6)由领队签署的《疫情防控承诺书》。

  (7)由所有参赛人员(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签署的《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反兴奋剂承诺书》。

  (8)非花样滑冰/花样轮滑专业运动员书面证明(所有区体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2022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期间,请将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版发送至报名邮箱bsa@bsa.com.cn,所有纸质材料在领队会上提交。

  (七)领队会信息

  1.时间:2022年12月9日上午10:00

  2.地点:华熙LIVE -冰上中心B2层冰场会议室

  六、竞赛办法和相关规定

  (一)评分系统

  1.本赛事以国际滑联评分系统作为赛事正式评分系统,遵循2021版国际滑联宪章、总则、花样滑冰特殊技术规则、队列滑特殊技术规则以及2022-2023赛季ISU公告的相关规定。相关技术动作若国际滑联评分系统中未规定基础分值及各级别分值,由赛事组委会予以确定。原则上遇到有争议的新技术规则时,以最新公布的国际滑联公告为准。

  2.如果参赛队在自由滑中获得相同分数,自由滑中节目内容分高的获胜。

  (二)节目内容分评定设置

组别

技术等级

节目内容分

节目内容分系数

少年组

最高四级

三项(1.2.3)

FS:2.67

儿童组

最高三级

三项(1.2.3)

FS:2.67

  (三)节目动作及时间要求

  少年组

  参照国际滑联第2471号公告中关于少年高龄组(Advanced Novice)的有关规定执行,每队12~16人,4名替补队员。

  自由滑:6个动作  音乐时间(3’00”±10”)

  1. 交叉动作

  - 附加条件(交叉点pi)是任意选择的。

  2. 移动动作

  - 最多允许2种不同的自由滑动作。

  3. 不拉手动作

  - 动作中必须至少包括一个捻转步。

  - 附加条件(接续步)是任意选择的。

  4. 同步旋转动作

  5. 滑动动作

  6. 额外选择一个艺术性动作

  艺术性动作——块状

  艺术性动作——圆形

  艺术性动作——直线

  艺术性动作——车轮

  儿童组

  参照国际滑联第2471号公告中关于少年低龄组(Basic Novice)的有关规定执行,每队12人~16人,4名替补队员。

  自由滑:6个动作  音乐时间(3’00”±10”)

  1. 艺术性动作——圆形

  2. 交叉动作

  - 附加条件(交叉点pi)是任意选择的。

  3. 线状动作——直线

  4. 移动动作

  - 最多允许2种不同的自由滑动作。

  5. 转轴动作——块状

  6. 滑动动作

  (四)出场顺序及赛前练习

  1.各组别队伍出场顺序按随机抽签顺序。

  2.队列滑项目根据国际滑联规则,清冰后第一个上场进行项目竞赛的队伍,有至少2分钟的练习时间,后面出场的队伍将利用裁判员执裁时间进行至少1分钟的练习,1分钟后宣告其队伍上场项目竞赛,在宣告出场队伍名字后30秒内准备好,超时按照国际滑联规定扣分。

  3.赛会将安排每队一次至少20分钟赛前训练时间,具体赛前训练安排详见赛前确定的训练竞赛日程表。

  (五)音乐

  1.所有参赛队自行选择音乐,可以使用声乐,具体要求参照国际滑联相关规定执行。

  2.所有参赛队需在赛前一周将音乐以mp3格式发送到赛事组委会指定的电子邮箱中。音乐文件需要命名为:组别、队名、代表单位、准确音乐时间(不是滑行时间)。

  3.报到时需要确认项目竞赛音乐并签字。一经确认,项目竞赛中出现的任何问题自行承担。

  (六)报名后不得无故不参加项目竞赛,不得在项目竞赛中无故弃权。如因伤病或其他原因,须在检录前报送相关证明,取得组委会批准。

  (七)所有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裁判组工作。参赛选手如对项目竞赛成绩有异议,需由参赛单位以书面方式在相关项目竞赛节目结束后 30 分钟内申请仲裁,并提供相关证据,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七、奖项设置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8名;参赛队数量不足6个的项目将取消设项;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录取。

  (二)获得各组别项目竞赛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牌和证书。获得其他录取名次者只颁发奖励证书。

  (三)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项目竞赛成绩的,已完成的项目竞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八、仲裁委员会、裁判员和技术官员

  (一)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项目竞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裁判员和技术官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与北京市滑冰协会协商统一选派。

  九、经费

  (一)决赛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

  (二)决赛期间的场地、安保、公众责任保险等相关费用由第二届市冬运会组委会群工部商属地共同解决。

  十、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按照《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群众组)》规定执行。

  十一、项目竞赛服装要求

  各参赛队项目竞赛服装按照国际滑联队列滑项目竞赛相关要求执行。

  十二、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三、其他

  (一)免责声明

  项目竞赛期间,出现任何人身意外受伤和其它安全问题及参加此活动而引发的一切包括财产损失、遗失等带来的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队自行负责,主办及承办单位不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肖像权的使用声明

  本次项目竞赛的主办及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滑冰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十四、各代表团须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五、本竞赛规程总则由北京市滑冰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丰

  联系电话:13810496303

  附件:1.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花样滑冰队列滑项目竞赛报名表

     2.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花样滑冰队列滑项目竞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承诺书

     3.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花样滑冰队列滑项目疫情防控承诺书

     4.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反兴奋剂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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