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2月12日
(二)地点:北京渔阳国际滑雪场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组别设置
成人组:196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二)项目设置
雪垒赛
三、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代表 16 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参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合法身份的在京外籍人士。
2.经区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或者具备体检资格的医院 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二)资格审查
1.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代表同一组别参赛,禁止跨组别参赛。雪垒项目竞委会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第二届市冬会组委会群工部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三)运动员代表区参赛资格说明
1.符合运动员资格的选手,在选择代表某一行政区域参赛时,以本人房产所在地、现生活居住地、工作地其中之一项为条件,且仅代表这三个区其中一个区参赛。
2.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选手,如为外地学生,仅能代表学籍所在地参赛;如为本市学生,可以选择学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任一单位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3.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的参赛选手,仅能代表驻地单位所在地参赛。
4.持在京居住证、工作居住证的参赛选手,可以代表颁发证件公安机关所在地参赛,也可以代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四、参加办法
(一)各区要广泛开展以“我要上市冬”为主题的群众性赛事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拔、组建参赛队伍。
(二)以各区和开发区、燕山为单位组队参加市冬会群众赛事活动雪垒项目比赛,各代表团参赛运动员人数按市冬会群众赛事活动雪垒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三)运动员不得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加比赛。
(四)同 1 名领队、教练员等工作人员,只能代表 1 个参赛单位进行报名。
(五)报名要求
1.以各区和开发区、燕山地区等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
2.各单位限报 1 支队伍。每支队伍由 1 名领队、1 名教练、14 名运动员(至少含 2 名女队员)。同 1 名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只能代表 1 个单位参加比赛。
3.运动员需具备区级(含)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或者具备体检资格的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有效期 3 个月内的身体健康体检证明。
4.各单位为此项赛事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据需在报名时提供,未办理保险者不得参赛。
5.各单位需下载并签署《安全免责承诺书》,由每名运动员本人签字,在开领队会时上报。未签署《安全免责承诺书》的运动员将不予参赛。
6.各单位需填写《雪垒比赛报名表》,于2022年11 月 7 日至 11 月 25 日之间将电子版报名表以及参赛运动员个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电子版(以运动员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北京市雪上运动协会邮箱:bjssa@qq.com,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并将纸质盖公章报名表,以及参赛选手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在京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学生学籍卡)、体检材料、由所有参赛人员(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签署的《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反兴奋剂承诺书》、由领队签署的《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雪垒项目竞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承诺书》《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雪垒项目竞赛疫情防控承诺书》和保险单据复印件快递到北京市雪上运动协会(快递信息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老师 52428898或18600119728 。
7.各参赛队应严格遵守报名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工作,报名后信息不得更改。
(六)领队会时间:2022年12月2日;领队会地点:东城区东四块玉南街31号主楼会议室。
(七)各区根据市冬会组委会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竞赛办法和相关规定
(一)执行北京市雪上运动协会审定的《雪垒竞赛规则(试行)》。
(二)比赛采用上下半区分组淘汰赛制,落位对阵表(见表一)。
(三)比赛为 7 人赛,3 局 2 胜制。每局 3 分钟,局间休息1 分钟。
(四)每局比赛场上至少有 2 名女运动员参赛。场上少于 2 名女子运动员的队,本局判罚为负。
(五)弃赛、罢赛、退出比赛和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
1.各参赛队无论何种原因出现弃赛、罢赛、退出比赛和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的行为,由参赛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如参赛队被认定有弃赛、罢赛、退出比赛和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的行为,雪垒项目竞委会和纪律委员会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各项措施:
(1)取消该参赛队的参赛资格;
(2)取消该参赛队的比赛成绩;
(3)所有参赛队已经与之比赛的成绩和发生的红、黄牌取消,但对非体育道德行为做出的追加处罚依然有效;
(4)其他追加处罚。
雪垒赛对阵表(表一)
六、奖项设置
(一)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第 1 名为一等奖,第 2、3、4 名为二等奖,第 5、6、7、8 名为三等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运动队分别颁发奖励证书,其他名次获得参赛证书。
(二)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七、仲裁委员会、裁判员和技术官员
(一)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由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雪垒项目竞委会选派。
(二)申诉:参赛队对裁判判决结果如有异议,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 15 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通过书面形式向裁委会提出申诉。裁委会接受代表队的申诉,进行裁决。
八、经费
(一)比赛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
(二)比赛期间的场地、安保、公众责任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组委会群工部商属地共同解决。
九、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按照《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群众组)》规定执行。
十、比赛服装要求
服装:穿适于保暖运动服装。
鞋:鞋底要有一定防滑作用;鞋底不能带有金属材质鞋钉。
十一、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二、其他
(一)免责声明
比赛期间,出现任何人身意外受伤和其它安全问题及参加此活动而引发的一切包括财产损失、遗失等带来的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队自行负责,主办及承办单位不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肖像权的使用声明
本次比赛的主办及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雪垒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十三、各代表团须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四、本竞赛规程总则由北京市雪上运动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马越
联系电话:18600009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