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待定
(二)地点:西城区什刹海后海冰场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组别设置
成人组:18岁~55岁
(1968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至2005年1月1日之前出生)
(二)项目设置
男女混合团体赛
(出场顺序: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三、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代表16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参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合法身份的在京外籍人士。
2.须具有经本市区级(含)以上医务部门开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二)运动员代表区参赛资格说明
1.每位运动员只能代表1个区参加比赛。
2.符合报名资格的运动员,在选择代表某一行政区域参赛时,以本人房产所在地、现生活居住地、工作地其中之一项为条件,且仅代表这三个区其中一个区参赛。
3.具有北京学籍的运动员,如为外地学生,仅能代表学籍所在地参赛;如为本市学生,可以选择学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任一单位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4.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的运动员,仅能代表驻地单位参赛。
5.持在京居住证、工作居住证(含外籍)的参赛选手,可以代表颁发证件公安机关所在地参赛,也可以代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三)参赛资格确定
任何人员符合上述条款(一)所述相关条件时,才具备运动员资格。人员具备运动员资格后,按上述条款(二)所述,选择所要代表的参赛单位,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相关资格审查后,最终确定报名人员具有参赛资格。
(四)资格审查
1.冰蹴球项目竞委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组委会群工部进行监督。
2.运动员参赛资格经查证有违反规定的,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2人(含)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3.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等单位在组队参赛过程中,应严格把关、进行资格审查,按要求选拔参赛运动员,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如出现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运动员(队)参赛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罚。
4.运动员参赛必须持有户口本或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军人、武警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非北京市户籍运动员除持有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还必须持有本人在京的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原件。学生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北京市学籍卡参赛。比赛期间,运动员需随身携带上述证件,以备随时查验。无证件者,不得上场比赛。
四、参加办法
(一)以各区和开发区、燕山地区等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
(二)各单位限报团体1支队伍。每支队伍由1名领队、1名教练、8名运动员组成(4男4女),同1名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只能代表1个单位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需具备区级(含)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或者具备体检资格的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有效期3个月内的身体健康体检证明。
(四)各单位为此项赛事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单据需在报名时提供,未办理保险者不得参赛。
(五)各单位需下载并签署附件2《安全免责承诺书》,由每名运动员本人签字,在开领队会时上报。未签署《安全免责承诺书》的运动员将不予参赛。
(六)各单位需填写《冰蹴球比赛报名表》(附件1),于2022年12月7日至12月23日之间将电子版报名表以及参赛运动员个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电子版 (以运动员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xcbcqxh@163.com。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将纸质盖公章报名表,以及参赛选手身份证 (或户口本或在京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学生学籍卡)、体检材料、由所有参赛人员(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签署的《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反兴奋剂承诺书》、由领队签署的《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冰蹴球项目竞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承诺书》《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冰蹴球项目竞赛疫情防控承诺书》和保险单据复印件送至西城区冰蹴球协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尹 镭(西城区社体中心)1381028751
王玉明(西城区冰蹴球协会)13141415199
(七)各参赛队应严格遵守报名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工作,报名后信息不得更改。
(八)各区根据市冬会组委会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九)领队会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下午14:00;领队会地点:宋庆龄故居会议室(西城区后海北沿46号)。
五、竞赛办法和相关规定
(一)执行北京市西城区体育局、西城区冰蹴球协会共同审定的《2018版冰蹴球竞赛规则》(详见附件3)。
(二)比赛两阶段
1.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循环赛比赛办法,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比赛办法。
3.团体比赛为三场二胜制,每场比赛三局两胜。
4.淘汰赛阶段,如已经决出胜负可以不打满三场比赛。
(三)小组赛计分方法
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若出现两队积分相等,依照双方小组赛胜负关系进行评定。
六、奖项设置
(一)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
第1名为一等奖,第2、3、4名为二等奖,第5、6、7、8名为三等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运动队分别颁发奖励证书,其他名次获得参赛证书。
(二)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七、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队伍
(一)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由 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冰蹴球项目竞委会选派。
(二)申诉:参赛队对裁判判决结果如有异议,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通过书面形式向裁委会提出申诉。裁委会接受代表队的申诉,进行裁决。
八、经费
(一)参赛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
(二)比赛期间的场地、安保、公众责任保险等相关费用由 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组委会群工部商属地共同解决。
九、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按照《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群众组)》规定执行。
十、比赛服装要求
参赛选手穿着适于运动的保暖服装和运动,配备手套、帽子等保暖装备;不得穿高跟鞋入场。不得佩戴影响动作完成饰物。
十一、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二、其他
(一)免责声明
比赛期间,出现任何人身意外受伤和其它安全问题及参加此活动而引发的一切包括财产损失、遗失等带来的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队自行负责,主办及承办单位不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肖像权的使用声明
本次比赛的主办及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冰蹴球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冰蹴球视频教材
凡报名参赛的单位,可向西城区冰蹴球协会免费领取冰蹴球视频教程。
(四)凡参加冰蹴球比赛的队伍,比赛结束后均可组队参加体验什刹冰雪十三绝的传统冰雪项目体验。
十三、各代表团须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四、本竞赛规程总则由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1371874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