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冰球比赛竞赛规程
2023-01-06 16:29:32  |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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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4日、5日、11日、12日

  地点:国家体育馆

  二、竞赛组别

  男子甲组: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15至18岁);

  男子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13至14岁);

  男女混合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11至12岁);

  男女混合丁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9至10岁);

  三、运动员资格

  符合《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青少年竞技组)》运动员资格规定。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青少年竞技组)》执行。

  (二)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工作人员各组别可报1-2人。运动员报名最少人数为11人,其中队员10人,守门员1人;报名最多人数为22人,其中队员20人,守门员2人。丙组、丁组男女比例不限。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国际冰球联合会竞赛规则》、《国际冰球联合会运动规则》组织比赛。

  (二)各组别报名参赛不足3队时,不进行比赛。

  (三)每场比赛分为三局,甲组每局12分钟,乙组、丙组、丁组每局10分钟,比赛停止期间停计时表;比赛局间休息2分钟。如果常规比赛时间内双方打成平局则直接进行射门比赛。

  (四)男女混合丙组、男女混合丁组按照国际冰球联合会女子判罚标准执行,不允许身体冲撞;男子甲组、男子乙组按照国际冰球联合会男子判罚标准执行。

  (五)弃权和罢赛

  1.正常弃权:赛前或赛中运动员确因伤病弃权者,需经市一级以上医院或单项竞委会委派的现场医生出具证明。因受新冠病毒防疫工作影响导致弃权,需提前由体育局出具书面证明,或社区居委会等相关证明。正常弃权原因导致参赛人数不足的将以0:1判负,积零分(注:比分不计入)。

  2.非正常弃权者;除正常弃权外,均为非正常弃权。非正常弃权,将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和后续比赛资格,进入前八名的,取消本项比赛成绩和名次,后续名次不予递补。

  3.罢赛:运动员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以及临场前拒绝出场比赛、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1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情况,单项竞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六)决定名次和打破并列的办法

  比赛采用3分制,常规时间内获胜的队积3分,负队积0分。常规时间内打平每队各积1分。在射门比赛中的胜队再加1分,负队不加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遇两支球队积分相同,则按这两支球队之间本阶段最后一场比赛结果来决定名次,比赛胜者名次列前。

  如遇三支队或以上球队积分相等时,将采用以下步骤打破平局。把积分相同的队组成一个小组,以下简称“副组”,这个步骤将一直持续下去,直到只有两支队或者没有球队积分相等,具体步骤如下:

  1.按照本轮次副组内队伍相互比赛的积分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相等则按照本轮次副组内队伍相互比赛的净胜球总数决定名次,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如仍相等则按照本轮次副组内队伍相互比赛的进球总数决定名次,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如副组内球队相互比赛的积分、净胜球数和进球总数仍然相同,那么将查副组内每个球队分别与副组之外最接近副组且排名最高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副组内球队分别与副组之外的最接近副组且排名最高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在1.积分、2.净胜球、3.总进球数方面)相比,成绩好者名次列前。

  5.如果副组内球队仍然平局,那么将副组内球队分别与副组之外下一个最接近副组且排名最高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相比,成绩好者名次列前。

  6.如果执行了以上步骤结束之后仍然平局,副组内球队的排名将会依据参加比赛前的小组内抽签排序来进行排名,排序前者名次列前。

  注:若副组内队伍间含有弃权比赛,在执行到第2步骤时,弃权队伍在副组内排名最后。

  (七)参赛队比赛前6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领队应在比赛前50分钟将填写完毕的队伍组成名单交给记录员。

  (八)主队穿深色服装,主队队员席在面向记录台时右手侧,客队队员席在面向记录台时左手侧。

  (九)每队需确定一名队长和最多两名副队长,队长佩戴“C”字母,副队长佩戴“A”字母。字母高8厘米,与运动服颜色有鲜明的对比,佩戴在比赛服左前胸显著的位置。

  (十)各队应准备两种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服装基础颜色必须占80%以上,上衣背后应有明显号码,并在报名单上注明服装颜色。运动员必须佩戴全护面罩,护颈,否则不允许参赛。建议头盔颜色一致,佩戴护齿。比赛时,参赛球队必须带深浅两套比赛服到场,主队穿深色服装,客队穿浅色服装,当两队服装颜色相近时主队更换服装。未带队服的运动员允许穿同色队服贴号参加比赛。

  (十一)在比赛期间,运动员的号码建议在1至98号。

  六、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自收到竞赛规程之日起,可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提交材料:各参赛单位于2022年11月1日至2日将以下材料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403室。线下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领队、教练员和队医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户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

  4.参赛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复印件;

  5.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6.所有运动员、领队、教练员提交材料前七天以内的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码自查询截图(请各参赛单位将健康宝截图姓名补充完整)。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朱娜,联系电话:83163818

  电子邮箱:zhuna@tyj.beijing.gov.cn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青少年竞技组)》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检录队数为准,各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队(含)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名次。

  (三)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运动队颁发奖杯;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

  九、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青少年竞技组)》和组委会反兴奋剂、赛风赛纪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按照《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青少年竞技组)》执行。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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