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公示制工作的通知
2024-03-06 09:24:03  |  北京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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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体职鉴字〔202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更好地推动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高质量发展,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简称“市鉴定站”)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公示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目的

  加强对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规范和统一培训标准,提高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和调动社会各方的优势和积极性,有效利用体育行业及有关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现有培训资源,营造良性有序的培训市场环境,配合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增强鉴定的计划性,配合培训及时开展鉴定。

  二、公示对象

  符合条件的在北京市辖区内开展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滑雪、潜水、攀岩)项目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机构。

  三、公示机构设置原则

  按照考培分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选择的原则遴选承担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机构。

  四、公示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机构应符合《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设立工作指引》(附件1)的相关要求。

  五、培训机构类别

  1.现有公示培训机构

  指已经公示的2020年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范围内的机构。

  2.新申报培训机构

  指未列入2020年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内,首次申报的机构。

  六、申报工作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3月20日前)

  新申报培训机构填写《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书》(附件2)和《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设立审核材料清单》(附件3),按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现有公示培训机构填写《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书》(附件2),另需按《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评估标准》(附件4)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并准备评估相关材料。

  2.受理申请(3月25日前)

  工作组办公室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对在规定时间内材料出具齐全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3.审核、考察评估(4月底前)

  工作组根据申报情况会同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实地考察和评估,其中符合条件的新申报培训机构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点期,一年后根据综合评估结果予以确定;现有公示培训机构由工作组委派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确定评估合格名单。

  4.对审核评估合格的培训机构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示(5月)。

  七、工作要求

  1.公示工作实行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和公示。培训机构需接受工作组等机构组织的督导和评估,试点期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符合评估条件者将转为正式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示,对不符合评估条件的机构不予公示,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对于出现违法违规情况的机构不予公示,且两年内不得申报,包括但不限于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虚假或夸大宣传,超出经营范围开展培训,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2.各培训机构应自觉接受市鉴定站的业务指导和社会监督。使用规范的职业培训教材,并按照统一的职业标准、培训大纲,聘用有资质的培训师开展培训活动,严格培训学时要求,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积极配合市鉴定站工作,保障考试场地、器材及其他所需的条件,做好学员及考生的服务。

  3.本着推广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的原则,培训机构应按照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在招生公告中予以明确,在北京辖区内的培训机构、相同项目的培训收费应基本保持一致。

  4.培训规模和考试合格率将作为考核评估的主要指标因素。原则上培训机构年培训人数不得低于150人,小众项目不少于2批次,原则上年考试通过率不低于60%。

  八、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昕昕、董梁

  联系电话:55533428、55533429

  邮箱:tzzxjdk@tyj.beijing.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

  2.材料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邮箱,同版纸质材料建议采用顺丰快递寄至指定地点。

  附件:1.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设立工作指引

     2.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书

     3.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设立审核材料清单

     4.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评估标准

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党政机关

联系电话:010-55533301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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