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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关于批准刘畅等8人为艺术体操项目一级裁判员的通知
2021-06-25 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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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京体竞管字〔2021〕100号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艺术体操项目的发展,提高我市艺术体操项目裁判员的执裁水平,培养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水平精通的裁判员队伍,根据《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4月10日—11日,我中心组织了艺术体操项目晋升一级裁判员培训考核。经审核,现批准刘畅等8人为艺术体操项目一级裁判员,请以下裁判员及时完成年度注册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海淀区:刘 畅(女)、叶 茜(女)、李睿钰(女)、
闫美辰(女)、陈思宇(女)、王紫岳(女)、刘 颖(女)
丰台区:李 媛(女)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4日
(联系人:王虓男;联系电话:6304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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