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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关于批准李根银等20人为健身气功项目一级裁判员的通知
2019-07-19 09: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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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京体竞管字〔2019〕172号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健身气功项目的发展,提高我市健身气功项目裁判员的执法水平,培养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水平精通的裁判员队伍,根据《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9年5月我中心联合北京市健身气功协会组织了健身气功项目晋升一级裁判员培训考核。经审核,现批准李根银等20人为健身气功项目一级裁判员。具体名单如下:
西城区:李 出(女)、杨 琳(女)
朝阳区:李根银(女)、郭书玲(女)、牛振华
海淀区:戴木锦
丰台区:董晓梅(女)、管卫东、安秋菊(女)、任秀凤(女)、徐建霞、詹小冷、张翠平(女)
石景山区:董京霞(女)、韩鹏玲(女)
通州区:孙淑芹(女)、王秀娥(女)、崔莎颖(女)、刘鸿珊(女)
延庆区:刘晓文(女)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2019年7月9日
(联系人:王虓男;联系电话:6304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