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撤销足球项目李世豪等45人武术散打项目于斌斌等2人一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
2018-12-28 16:15:56
|
北京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京体竞技字〔2018〕28号
东城区体育局、西城区体育局、海淀区体育局、大兴区体育,市先农坛体校、市足协: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足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17〕1号)和《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做好2018年等级运动员自查和监管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18〕13号)相关规定,决定撤销2017年3月1日以后审批的足球项目李世豪等45人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相关申请材料交至中国足协,由中国足协统一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李世豪、董五一、王超、孔令之、周志龙、杜伯犀、杨俊、郭子涵、赵子杰、陈楠、盛慧琳、叶小玮、王宁、吕杭潞、陈诺、安康、赵丰祥、李博希、付上、张方伟、李恒袆、杨绍博、景嘉林、马国宝、孙聪、董佩骏、刘磊、白泽昊、冷季轩、苑奕、孙佳乐、刘宇恒、叶磊、张萱、曲惠、李佳、陆薪羽、乔佳乐、蒲书悦、宣雪晴、哈晨旭、周清怡、马佩怡、焦雯雯、边星月。
经查,于斌斌、李灼等2人参加的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武术散打资格赛不符合一级运动员等级标准,决定撤销于斌斌、李灼等2人的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北京市体育局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