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公示授予范光宇等29人一级运动员称号郑晨熙等6人二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
2015-08-13 11: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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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经北京市体育局审核,现将范光宇等29人一级运动员称号、市体育局所属训练单位郑晨熙等6人二级运动员称号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如无异议,自动生效。具体名单如下:
一、一级运动员名单
1.登山(1人)
范光宇
2.乒乓球(1人)
万宝满
3.拳击(1人)
于洪志
4.摔跤(1人)
宋 丹
5.跆拳道(2人)
张晨阳、于贺凡
6.武术套路(5人)
王元贵、张 荟、张洪伟、马鲁豫、沈 笑
7.游泳(9人)
陈正元、王泽浩、孟 霄、许潇然、王若晨、叶雨超、曹 雨、郭锦辉、李云妍
8.中国式摔跤(4人)
费子旭、陈嘉伟、鞠萌萌、李明昌
9.足球(5人)
吴 波、薛梦涛、文武斌、李思琦、郭全博
二、二级运动员名单
1.游泳(2人)
郑晨熙、杨 唯
2.武术散打(1人)
王 泽
3.拳击(3人)
韩永佳、顾景远、王子齐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北京市体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提供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举报电话:(010)87244797。
北京市体育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