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公示授予及天一等12人一级运动员称号田辰舒等7人二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
2017-07-31 16: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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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京体竞技字〔2017〕18号
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经北京市体育局审核,现将及天一等12人一级运动员称号、市体育局所属训练单位田辰舒等7人二级运动员称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如无异议,自动生效。具体名单如下:
一、一级运动员名单
1.游泳(2人)
及天一、戚婉笛
2.跆拳道(5人)
朱锦坤、潘 磊、张仕奇、方 泽、徐志超
3.乒乓球(5人)
王宇轩、张一夫、冷大鹏、赵 晨、张 童
二、二级运动员名单
篮球(7人)
田辰舒、陈露元、崔梦芸、褚博爱、赵思瑶、李沐瑶、柳佳琦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北京市体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提供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举报电话:(010)87244797。
北京市体育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