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公示授予宋京蒙等23人次一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
2019-03-05 17:04:15
|
北京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京体竞技字〔2019〕5号
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经北京市体育局审核,现将宋京蒙等23人次一级运动员称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如无异议,自动生效。具体名单如下:
一、一级运动员名单
1.射箭(1人)
宋京蒙
2.公路自行车(2人)
吴梓媛、齐缘梦
3.击剑(2人)
陈沐泽、刘羽乔
4.摔跤(1人)
姚光军
5.跆拳道(1人)
宋雨铮
6.游泳(1人)
赵墨坤
7.体操(1人)
敖昕其琪格
8.排球(3人)
康 馨、许瑞芃、何品婧
9.羽毛球(4人)
郭昊岩、刘庆缘、曹 峻、史伯卿
10.网球(1人)
钟愉靖
11.橄榄球(2人)
李 犇、王力嘉
12.高尔夫球(1人)
张容知
13.航空航天模型(2人)
官明轩、洪 深
14.登山(1人)
潘未名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北京市体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提供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举报电话:(010)87244797。
北京市体育局
2019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