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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全民健身条例》 明确规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009-12-31 15:29:18  |  北京市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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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560号国务院令,公布《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对进一步明确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和责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保障公民健身权益,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依据和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为规范健身指导人员从业资质,保障公民享有安全、科学的健身指导和健身服务,《条例》在相关条款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对以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进一步对涉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这是国家首次通过法律形式确立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地位,标志着体育行业职业资格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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