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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体育场馆运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社会足球青训机构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2026-02-11 09:35:10  |  北京市体育局规划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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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6日,北京市体育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对《体育场馆运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和《社会足球青训机构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7条,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体育场馆运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体育场馆运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4条,主要集中在开放时长、场地利用、服务规范等方面。经研究,采纳情况如下:

  (一)针对“明确公益开放底线,规定每周最低开放时长与节假日开放要求,细化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审批与应急管理流程”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在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公共体育场馆公益开放时间应符合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依法进行审批,按照项目开放标准和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的要求。

  (二)针对“规范场地多元利用边界,明确非体育类活动占比上限,强化场馆消防、监控等安全设施配置与运维标准”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在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体育场馆举办的非体育类活动次数应符合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的要求”和“配置消防、安保、应急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的要求。

  (三)针对“完善服务标准化体系,要求公示收费标准、服务流程与投诉渠道,配套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要求”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在征求意见稿中对“6.1.1咨询接待管理和5.2.2人员管理”中涉及建议的内容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四)针对“健身场馆不应歧视老年人”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在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强化公共服务,考虑全龄段各类型人群、需要优待人群以及公益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需求”的要求。

  二、《社会足球青训机构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社会足球青训机构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3条,主要集中在足球青训机构教练员管理、足球青训机构教学管理、学员管理等方面。经研究,采纳情况如下:

  (一)针对“建立教练员准入与成长机制,明确资质认证要求,规范薪酬保障与持续培训体系,降低人才流失率”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将标准5.2.1.1条修改为“机构从业人员包括执教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安保人员,从业人员均应满足聘用准入条件”。

  (二)针对“细化教学与安全管理,统一训练大纲标准,明确学员身心健康保护措施与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要求”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将标准6.3.1条修改为“应根据中国足球协会青训大纲编制满足不同年龄、不同足球技术等级学员的足球青训机构培训大纲”。

  (三)针对“打通人才发展通道,建立学员数据档案与赛事参与机制,规范体教融合衔接政策及收费与退训条款透明度”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将标准6.3.13条修改为“应对学员接受培训有关的各项数据、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并存入学员档案”。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体育局    

2026年2月10日    

党政机关

联系电话:010-55529933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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