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不断优化体育市场营商环境、提高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监管效能,市体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参考《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北京市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北京市体育行业预付式消费领域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结合信用评价工作开展实际,对《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持续推进本市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信用分级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