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查询
一网通查
我在听,请说话
(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用户中心
网站无障碍
智能问答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工作动态
信息查询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问答知识库
《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信用评价办法(修订)》的创新特点是什么?
1.与《北京市体育行业预付式消费领域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相结合,对信用等级为优-(A-)级及以上的,减少10%的预付式消费领域资金存管比例;对信用等级为差(D)级的,提高10%的预付式消费领域资金存管比例。2.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一是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被发现故意向体育行政部门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信用等级直接定为差(D)级。二是要求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应根据信用评价结果,结合日常监管事项,对属地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进行抽查。
2024-01-04 16:40:25
|
北京市体育局网站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X
打印
关于本网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建议意见 |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10-55533301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