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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对场地及设施有什么要求?
1.线下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应自有或租赁与培训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含办公用房、体育培训用房和其他必备场地),具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以租用场所举办的,签订租赁协议的主体应与提供培训的服务的主体一致,且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室内培训不得使用居民住宅作为培训场所。2.体育类校外培训场所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的安全、消防、卫生等标准及管理规定要求。用于开展体育类校外培训的体育场地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符合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相关规则,体育器材应达到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室内场地应在主要位置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3.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开展培训的室内、外场所设置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音视频监控设备,确保培训场地、活动室、周边等场所无死角,设置明显提示性标识,并具备与公安等部门实时联网的接口。视频监控保存时间不低于30天。4.线下体育培训机构开展体育类校外培训,同一培训时段内,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5.不得跨审批区域设立培训场所。未经登记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培训地址、增设分支机构或培训点。
2024-04-12 15:54:23  |  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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