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 主题分类:体育
-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
- 联合发文机构:
- 发文字号:京政发〔2012〕17号
- 成文日期:2012-05-15 00:00:00
- 实施日期: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2012-09-07 00:00:00
- 有效性:有效
京政发〔2012〕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首都体育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体育中心城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推动首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为动力,着力增加体育服务和产品供给,着力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和布局,着力提升体育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加快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形成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产业自主品牌,逐步构建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和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体育产业体系,促进体育产业与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协调发展,为更好地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发展目标。
力争“十二五”期间,北京市体育产业增加值每年以12%左右速度增长;到2015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10年的0.8%提高到1.5%,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5%以上,体育产业从业人员从“十一五”末期的10.8万人增加到15万人以上,体育产业成为首都消费型服务业的新亮点;初步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结合、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产业基础,构建产业体系
(一)继承巩固和发展奥运成果。
加强对奥运遗产、奥运财富的研究分析和深入挖掘,建立健全奥运成果赛后利用的长效机制。加快奥林匹克公园的整体开发,打造北京国际体育文化活动主集聚区,策划实施一批有影响、有市场潜力的项目,培育一批特色品牌活动,争取一批重大国际体育赛事落户北京,带动提升奥运场馆整体利用水平。加强奥运文化产品的市场开发,促进奥运因素与中国文化的融合,深入开发奥运特色产品市场。总结借鉴奥运赛时运行经验,推动组建一批专业化赛事机构,提升重大赛事组织运作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奥运城市促进会的作用,积极扩大奥运城市影响,通过深化互利合作,加强与国际体育组织以及其他奥运城市的沟通联系,延续和提升奥运效应,为体育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二)推动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支持公益性体育事业发展,加大投入、完善体系、创新机制、提升水平,强化体育产业发展的基础。将体育产业发展作为完善首都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快改革、激发活力、扩大规模、提高质量,提升体育事业发展的活力。加快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培育一批体育公共服务精品项目,进一步拉动居民体育消费,着力构建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格局。
(三)大力发展独具特色的群众体育。
群众体育既是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加强群众体育发展整体规划,切实发挥区县积极性,大力扶持群众体育协会、俱乐部等群众体育组织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产业带动作用的群众体育示范项目,引导区县体育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力争在3至5年内形成每个区县至少有1至3个群众体育品牌、至少建有1个区级全民健身综合类体育中心,以推动当地竞技体育运动的开展及全民健身计划的落实。大力推进群众体育发展机制创新,既坚持政府主导,又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培育多元化的市场参与主体和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主体,增强群众体育发展活力。
(四)促进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发挥首都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做强体育场馆服务业,着力提升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体育产业集聚发展的新模式,力争在3至5年内重点打造奥林匹克中心区、龙潭湖体育产业园等2至3个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5至8个市级体育产业基地。积极探索体育产业与文化、科技、传媒、旅游、会展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丰富体育产业发展内涵,提升体育产业的文化含量、科技含量,延伸产业链,提升首都体育产业核心竞争力,逐步构建具有较强辐射能力和带动作用的体育产业体系。
三、培育产业主体,增强供给能力
(一)构建多层次体育健身服务网络。
制定实施体育健身设施专项规划,完善基础性体育公共配套设施,逐步实现体育健身设施均衡布局。鼓励挖掘和充分利用好地下空间等存量资源,抓好居住区配套体育服务设施的接收和管理工作,重点发展基层社区健身设施,继续推动本市有条件的中小学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并深入研究利用郊野公园及城区内空置场地等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以满足周边市民的体育健身需求,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均衡发展。优化体育健身设施结构,支持社区内以体育健身休闲为服务内容的健身俱乐部发展,逐步形成综合体育中心、专项体育场馆、社区健身中心协调分布、相互补充的健身服务网络。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体育健身服务业,引导知名体育健身企业深入社区开展连锁经营,鼓励体育企业与文化创意、旅游业经营企业联合开发户外健身休闲、极限运动、体育文化等综合性体育休闲产品。
(二)加快公共体育场馆运营机制创新。
以国家体育场、国家游泳中心、国家体育馆、东单体育中心等现代化场馆为重点,充分挖掘和利用丰富的体育场馆资源,通过探索建立体育场馆联盟、开展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整合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在满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加强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创新,支持引进高水平、专业化运营公司,提升体育场馆市场化、企业化经营能力。拓宽体育场馆经营服务项目,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力争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积极稳妥发展职业体育。
积极调整竞技体育结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竞技运动项目探索职业化发展道路。引导社会资本发展职业体育,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独立或参与组建各种类型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探索专业体制和职业体制有机衔接的办法,逐步建立竞技体育资源市场化机制。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明星,带动职业体育发展。积极引进国际职业体育组织总部或办事机构落户北京。
(四)支持大型体育企业集团化发展。
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竞争力强、有实力的体育企业走产业集团化发展道路。培育形成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体育产业集团,提高体育产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培育3至5家体育上市企业。鼓励文化、旅游、传媒、会展、金融等领域大型骨干企业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共同参与体育市场开发和体育资源整合。借助体育与相关产业的互动与融合,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优势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股权置换等方式融资。
(五)支持中小型体育企业发展。
制定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中小型体育企业的扶持力度,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鼓励和引导各类民间资本结合大众体育需求,发展“专、精、特、新”的中小型体育企业,完善基于社区的网络化体育服务供给体系。
四、培育市场需求,拉动体育消费
(一)培育市民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
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2009-2018)》。以争做“健康北京人”为主题,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持久宣传科学健身的知识和方法,积极组织各类全民健身活动,推介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和消费信息,激发市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增强公众的自觉体育健身意识,为扩大大众体育消费创造条件。
(二)多种方式拉动市民体育消费。
在充分了解和把握群众体育消费需求、体育市场运行规律和体育项目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完善支持体育消费的政策体系,增强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体育与教育的结合,大力发展学校体育。鼓励有条件的体育企业与中小学校开展合作,共同实施一批体教结合的学生体育活动或计划。大力促进体育生活化、社区化发展,鼓励引导公共体育设施在一定时间段和范围内,向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优惠或免费开放。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应当向社会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鼓励商业性体育健身场所在非高峰时段低价向市民开放。
(三)创新体育服务和产品供给。
鼓励和引导各类体育企业按照市场需求,以不断推出的新服务、新产品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体育消费需求。体育健身休闲企业要加强产品研发和营销方式的创新,体育赛事运营企业要积极引进和创办有市场吸引力的赛事产品,以创新性的服务和产品供给引领需求。丰富体育彩票产品结构,拓宽销售渠道,加大销售力度。引导和支持体育与相关行业的互动发展,大力发展户外、极限、康体、电子竞技、体育演艺等新型体育休闲娱乐产品,促进体育场馆经营、体育赛事和产品开发与旅游相结合,丰富市场供给。
(四)健全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化运营的体制机制。
建立市级重大体育赛事联席会议制度,采取有力措施降低赛事运营成本。健全政府监管、社会承办、市场运作的办赛模式,探索实施赛事举办招标机制和赛事效益评估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申办和举办高水平国际体育赛事,逐步实现赛事主体多元化,提高赛事运营市场化水平。对社会举办的有影响、效益好的赛事,政府采取赛后奖励的方式予以扶持。鼓励培育自主品牌赛事,积极发展基于社区的城市联赛和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整合体育传媒资源,培育专业化的体育赛事推广和运营机构,构建赛事举办方、赞助商、合作伙伴和体育传媒共同运作的商业模式。
五、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产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改善政府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手段和方式,提升体育产业发展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强化政府统筹规划和宏观监管职能,推动形成政府引导、以协会社团和中介服务组织为支撑、以职业体育俱乐部等企业为主体的社会化体育产业发展机制。落实国家和本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动体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探索推进国有体育企业股份制改革。
(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把体育产业纳入本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框架,逐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市政府继续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并在逐步扩大总体规模的基础上,加大对体育健身休闲业、体育场馆服务业、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业以及体育竞赛表演业的扶持力度。探索实施对体育产业示范项目、体育产业基地、群众体育示范项目、群众体育基地等的认定制度,研究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经营单位举办各种体育活动或为举办体育活动提供场地所得的业务收入,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确认为文化体育业经营收入的,按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对从事体育产业并符合有关条件的纳税人,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土地保障政策。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框架下,科学制定体育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在现有体育用地总量基础上,力争每年增加对体育用地的供给。完善和落实有关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规定,逐步提高居住区体育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各区县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明确保障体育产业用地,重点保障国家和市级体育产业基地用地。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体育产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年度土地供应可适当增加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用地,居民小区在规划建设时应预留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对公共体育设施、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在立项、报建、用地和配套建设等方面应给予优先支持。对新征土地用于体育产业经营的,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予以支持。
落实投融资促进政策。健全体育产业投融资促进工作机制,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融资服务体系。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服务本市体育企业和体育产业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作用,可以通过跟投、参股和风险补贴等方式,鼓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支持本市体育产业发展。探索组建体育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积极吸引和募集社会资金,通过股权投入的方式,支持本市鼓励发展的体育产业企业和项目。
(三)大力促进体育赞助和市场开发。
借鉴国际大型体育赛事市场开发成熟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首都实际需要的体育赞助和市场开发支持体系。加强体育赞助商权益保护机制研究,针对不同类型的赛事和活动,研究制定不同的赞助商权益保护措施,特别是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确保赞助商权益落实。结合赛事和活动主题,深入挖掘赛事产品,创新产品供给形式,拓展体育市场开发深度与广度。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国有企业参与体育赞助和市场开发,鼓励民间和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逐步培育一批长期、稳定、积极赞助体育赛事和活动的企业,形成共同促进、良性循环的发展格局。
(四)积极培育中介服务组织。
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体系,积极推动体育经纪、体育金融、体育法律、体育培训、体育咨询等体育中介服务组织发展。支持建立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在制定服务规范、引导产业布局和拓展业务领域等方面的指导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支持体育中介服务组织参与重大体育赛事的申办、举办和商业化运作。鼓励体育中介服务组织以利益机制为纽带,整合体育产品、服务和资源,推动体育商业服务业的发展。支持体育中介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国际体育交流,协助体育产业经营主体开拓外部市场,开展跨区域合作。加大对体育中介服务组织的政策支持力度,对经认定的体育中介服务组织及其开展的体育中介服务,政府以项目的方式予以资金支持。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探索“产学研教”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有关高等院校设立体育产业类专业,加强与体育企业的合作,重点培养体育研发设计、赛事策划、场馆运营、体育营销人才,大力培养高端复合型体育经营管理人才和各种操作型、技能型、实用型人才。推动体育产业人才交流平台的建立,完善人才评估体系,研究制定体育人才资格准入标准、职业操作规范和技能鉴定制度。实行体育经纪人资格制度,加快体育经纪人队伍建设,加强体育经纪人规范化培训,培养与国际接轨的高素质体育经纪人,支持成立北京市体育经纪人协会。积极引进高层次体育产业管理人才,拓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注重海外体育经营、研发、管理等高端人才的引进,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六)完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
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增加反映体育消费水平和体育产业投资水平的指标,力求更科学、更准确、更全面地反映体育产业发展状况。建立体育产业发展评价与监测指标体系,全面跟踪掌握体育产业发展的总体规模、行业结构、经济效益等基础数据,综合体现体育产业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能力和国际化程度的贡献。完善各相关部门与区县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体育产业发展形势分析工作。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项目效果评估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提高项目运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研究建立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评级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制定赛事等级标准及相应的办赛费用支出标准。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要将体育产业发展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研究制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和政策,统筹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与国家体育总局的战略合作,争取国家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北京先行先试。落实京津冀体育产业合作协议,推动以市场换资源,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促进区域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将体育产业发展作为区县和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计划,完善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特别是手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体育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