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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8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2-12-07 15:09:01  |  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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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幼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放京郊山区户外越野活动”的建议收悉,我们会同市园林绿化局、市应急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北京不断拓展绿色生态空间,优化绿色格局,森林覆盖率达44.6%。同时,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建设了一批如城市慢行道、生态滨河廊道、旅游休闲步道、登山健身步道等绿色线性休闲空间,为森林步道建设提供了充足的空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加强森林步道建设顶层设计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提出的“加强浅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构建浅山休闲游憩带”“增强游憩及生态服务功能,重塑城市和自然的关系”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的“提升生态环境空间容量,增强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连通性,推动城市绿道和森林步道建设”等要求,市园林绿化局已于2021年启动全市森林步道体系建设规划工作。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域绿色空间结构,结合首都生态、历史、文化等各类资源的空间分布,聚焦重点功能区和人口聚集区,构建“连带成网、互联互通、易进畅游、功能完善”的森林步道体系。通过整合衔接现有浅山地区郊野公园等各类步道建设、生态与景观保护及步道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市民徒步、爬山、越野等多元使用需求。

  (二)积极推进京郊山区休闲服务设施建设

  森林步道的建设,即在原有林间山路、巡护路、作业道等现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设置规范的有关行程、安全等提示标识标牌。目前,已在京郊山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范围内示范建设森林步道,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21年,完成了《太行山国家森林步道(北京段)总体规划》编制,开展了北京森林步道形象标识LOGO征集、审定和发布,编制了《北京森林步道标识标牌设计规范》;建成了首条示范森林步道,将京西林场内的京西古道进行串联,建成了长21公里的大台森林步道,并设置了规范的标识标牌。

  (三)积极开展相关赛事活动

  市体育局充分发挥北京市登山运动协会、北京市徒步运动协会、北京市定向运动协会等社会体育组织枢纽型作用,充分利用京郊山区野外道路资源,发展户外运动项目,积极举办北京国际山地徒步大会等户外赛事活动,为广大市民搭建运动健身平台。

  (四)推荐体育文化休闲旅游优质线路

  2021年,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联合相关协会推出61条体育文化休闲旅游优质路线。其中包括怀柔灵慧山登山路线、龙门涧登山路线、圣莲山登山路线等优质登山路线7条,妙峰古香道徒步路线、灵山古村幽寺徒步路线等27条徒步路线,这些优质路线串联沿途景点和地标,充分展示生态保护的创新成果,推动体育与文化、休闲、旅游的多领域融合发展,发挥体育在促进健康、促进消费、促进城市发展等方面引擎作用,倡导群众积极参与体育户外活动。

  (五)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救援

  目前,全市在“志愿北京”平台注册的应急志愿者人数为128278人,应急志愿者队伍为5991支。广大应急志愿者按照“防救结合”的思路,积极开展社会人群安全应急科普与自救互救培训,持续提升应急事件响应与救援辅助能力,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能力、提高基层安全应急基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全市应急志愿者组织各类应急科普宣教和培训活动1000余场次,通过“线下组织活动+线上进行直播+媒体推送知识点”的方式服务市民累计超过200万人次。本市户外旅游者遇险时,遇险者求救途径主要是拨打110、119等报警电话或者直接联系社会应急志愿者队伍。属地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接到求救信息后,直接组织实施救援,必要时会同社会应急志愿者队伍共同组织施救。

  二、关于开放京郊山区户外越野活动的有关规定

  目前,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对旅游景区的开辟使用和安全管理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章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北京市旅游条例》第四章第二节第三十四条规定:景区应当设置区域界限标识、服务设施标识和游览导向标识;对具有危险性的区域和项目,应当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组织游览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禁止攀登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

  鉴于近年来本市户外越野活动日益增多、活动参与者受困遇险事故时有发生,为了切实保障活动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我们倡导:一是户外越野活动参与者要前往符合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要求、经相关行业部门批准开放的旅游景区,开展户外旅游活动;二是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带领旅游者进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区域场所,开展旅游服务项目;三是新开放的户外越野活动场所,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户外探险旅游活动安全的宣传力度

  市应急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户外探险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市民了解探险旅游常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认清冒险旅游危害,培养理性出游习惯,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旅游的舆论氛围。

  (二)提升社会应急志愿者队伍规范化水平

  不断加大对本市社会应急志愿者队伍的支持和引导力度,落实《北京市应急管理社会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北京市应急救援力量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实施方案》《北京市应急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推动建立符合首都实际的社会应急志愿者队伍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应急志愿者更加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参与应急救援活动。

  (三)积极开展社会人群应急能力素养培育

  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支持和鼓励社会应急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以群众性应急救护、逃生避险知识为重点的社会应急知识和技能普及培训,探索建立全民应急能力素养培育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四)持续打造户外休闲健身空间

  2022年,利用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等资源,修建5条总长度100公里森林步道。在京郊山区,有登山健身步道、旅游休闲步道、森林步道等多种步道,对于代表在沟通中提出的步道分级管理、分设难度等级标识等建议,要融合各类步道特点,由相关部门牵头研究,借鉴国内外经验,统筹谋划,形成步道分级体系,推动步道分级分类管理,持续规范步道建设,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的休闲健身空间。

  (五)持续做好体育文化休闲旅游优质路线遴选推荐工作

  开展2022年度体育文化休闲旅游优质路线征集评选活动,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健身需求,组织市自行车运动协会、徒步运动协会、登山运动协会、马拉松协会等通过赛事活动、路线体验等多种方式进行遴选推荐,将更多的体育文化休闲旅游优质路线推荐给广大市民,积极打造北京市体育健身消费打卡地,为群众健身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休闲健身选择。

北京市体育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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