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冬季增加社区滑冰场,鼓励青少年冰雪运动”的建议收悉,我们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编制体育专项规划
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联合编制《北京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2018年—2035年)》中,为指导冰雪场地和设施建设,专门针对冰雪运动场地设施提出策略。一是挖潜存量资源建设冰上运动场地设施。推广室外天然冰场和建设可拆装滑冰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在冬季浇建冰场;鼓励在公园、校园、广场、社区等建设可拆装式滑冰场;鼓励对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进行改造,改建成滑冰场地。二是扩建增容滑雪场地及配套设施,鼓励建设冬季临时性嬉雪场地。在符合相关土地政策的条件下,支持对部分滑雪场进行扩建增容、升级改造,鼓励现有滑雪场完善场地配套服务设施,丰富冬季活动类型;依托各大公园、广场、体育场馆、度假村、有条件的乡村农业场所等在冬季改建为临时性嬉雪场地。
(二)积极推动市民身边冰场建设
充分挖掘公园、广场、社区、学校及疏解非首都功能腾退用地等空间资源,建设室外冰场。如:2019年,朝阳区开展百万平方米冰雪场地建设工作。其中,在该区所属朝阳公园、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常营体育公园等空地搭建室外简易冰场6处7块冰面。2022年至2023年冰雪季,充分利用市民身边广场、公园空地、河滩地等空间资源,采取泼冰等形式,支持8片简易室外大众滑冰场。充分挖掘自然河湖水域资源,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河湖水域作为冰场向市民开放。在开放什刹海、昆明湖等“老字号”河湖冰场基础上,市体育局积极与市水务局协同配合,采取专业机构运营的形式,相继开放了八一湖、小月湖、门城湖、莲石湖和温榆河等河湖水域冰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动室外冰场建设
根据《民法典》及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和共用设施归全体业主所有,其使用由业主共同决定。我们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属地街道、社区贯彻宣传全民健身战略,在冬奥会成功举办的基础上,延续群众对冰雪运动的热情,在有条件的小区开展滑冰场馆建设,大力推广普及冰雪运动,满足青少年对冰雪项目的需求。进一步挖掘公园、广场、社区、学校及疏解非首都功能腾退用地等空间资源,采取可拆装、泼冰等多种形式建设室外陆地简易冰场,2024年,计划支持6片室外简易大众滑冰场建设。与市水务局密切配合,在保证市民安全前提下,持续推动河湖水域冰场开放。
(二)积极推进室内滑冰场建设
积极推进落实“1+7”冰雪规划,加快推进室内滑冰场建设,根据《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文件,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在符合街区功能定位的前提下,鼓励用于补充包含各类体育设施在内的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城市功能短板。鼓励和支持老旧厂房在更新改造过程中增加滑冰场等冰上运动设施,努力为青少年冰雪运动提供硬件保障。到2025年,全市有效冰面面积不小于1800平方米室内标准冰场数量达到50块以上,每个区至少建有1块有效冰面面积不小于1800平方米室内标准冰场。
(三)持续推动冬奥场馆利用
坚持应开尽开、因地制宜,将举办重大赛事同服务全民健身结合起来,推动国家速滑馆、五棵松体育中心、首钢滑雪大跳台中心、延庆国家高山滑雪中心和国家雪车雪橇中心等冬奥场馆赛后利用,最大限度地向大众开放。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冰雪赛事活动
持续办好北京市民快乐冰雪季系列活动,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开展参与度高、普及面广、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冰雪品牌赛事活动,充分利用现有冰雪场地设施,因地制宜开展冰雪嘉年华、冬令营、趣味冰雪运动会、冰雪体验课和冰雪节等小型多样冰雪运动普及推广活动,扶持冰雪运营企业,促进冰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综合考虑全市冰雪场地的地理位置、接待能力、受欢迎程度等因素,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向市民发放冰雪公益电子体验券,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冰雪运动。
北京市体育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