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体育领域行政处罚职权有较大变动,为保障法律法规有效贯彻落实,市体育局逐条梳理行政处罚事项,根据工作实际,形成《北京市体育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
二、文件的制定依据和目标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文件精神和本市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完善本市体育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制定该基准。
三、文件的创新特点是什么?
1.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
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2023年版基准新增不予处罚事项18项。同时,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对违法情节“较轻”“一般”“严重”的情形进一步明确、细化,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2.新增处罚公示期限和依申请缩短公示期限
为便于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使用,2023年版基准将《北京市体育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内容吸收合并,新增行政处罚公示期限和依申请缩短公示期限,同时《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体育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的通知》(京体法宣字〔2020〕8号)废止。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文件有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介绍文件修订的目的、适用范围、实施主体、裁量档次设定依据等;第二部分是违法行为裁量档次,共6节,主要分为体育赛事部分(11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部分(4项)、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部分(12项)、《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部分(10项)、体育彩票管理部分(5项)、反兴奋剂部分(3项),共计处罚事项45项;第三部分是实施裁量基准制度的要求。
五、文件的关键词是什么?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轻微违法免罚、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六、基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该基准适用于北京市体育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裁量。
该基准执法主体为北京市体育局、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七、文件从什么时间起实施?
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体育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的通知》(京体法宣字〔2020〕8号)、《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体育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和〈北京市体育领域行政处罚听证标准〉的通知》(京体法宣字〔2020〕9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