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相关工作要求,决定修订《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形成《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文件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第十九条:“等级称号实行‘谁授予、谁负责’,各授予单位应当制定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报体育总局备案后实施。”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明确了等级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列入等级标准的比赛需符合的要求;规定了等级称号授予主体和方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四、文件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参加市级可授予等级赛事的中国运动员。
五、文件的创新特点是什么?
答:1.收紧等级称号管理权限。取消了市体育局对各区体育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的授权。等级称号的管理工作调整为按照赛事级别分级管理。国家体育总局相关体育项目管理中心、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授予分管项目国际比赛、全国比赛等级称号。市体育局授予本地市级比赛等级称号。由竞技体育处统筹负责该项工作;由办赛单位负责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拟授予等级称号人员成绩单并上传至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
2.优化授予方式。取消逐级申请程序,不再要求运动员赛后6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和提交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比赛结束后30日内,市体育局应当公布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并对拟授予等级称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授予等级称号。
3.等级证书改为电子证书。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设计、编号,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布,自行下载打印。
六、文件的关键词是什么?
答: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等级证书、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七、管理办法和细则的差异是什么?
答:此次修订,取消了市体育局对各区体育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的授权。取消了管理办法第三章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第四章审核的所有条款。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不需要申请,比赛结束后30日内,市体育局直接对拟授予等级称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由7个工作日改为5个工作日。等级证书改为电子证书。
八、细则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细则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以比赛日期起始时间为准)。2024年1月8日北京市体育局印发的《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京体竞技字〔2024〕1号)同时废止。
九、运动员等级称号授予是否收费?
答: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