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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4-09-12 10:00:45  |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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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23年度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关于成立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的函》(京编办事〔2000〕48号)设立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内设四个科室,包括办公室、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竞赛活动部、培训推广部。

  2.单位职责

  (1)组织策划、举办和承办各级各类群众社会体育活动。

  (2)承担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考核、注册、培养使用等事务性工作。

  (3)组织推广群众体育健身项目,开展全民健身科学指导。

  (4)组织开展社会体育项目的国际体育交流活动。

  (5)承担本市健身气功管理相关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数1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953.51万元,比上年增加1043.32万元,增长26.6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359.53万元,比上年增加634.04万元,增长17.02%。

  1.财政拨款收入4359.5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2.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6.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57.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3.8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571.92万元,比上年增加669.66万元,增长17.16%,其中:基本支出700.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5.32%;项目支出3871.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64.52万元,比上年增加641.34万元,增长17.2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中央转移支付的经费用于群众体育活动,主要包括中央体彩-全国冰雪运动主会场活动、中央体彩-全民健身主题系列活动、中央体彩-运动促进健康试点项目等相关经费支出;二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经费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0.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8.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64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1.64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98.9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3.99万元,增长6.72%。其中:

  “体育”(款)2023年度决算698.9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3.99万元,增长6.7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基本经费有所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2.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3662.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9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662.1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00.00万元,增长5.78%。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662.1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00.00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增加中央体彩-全国冰雪运动主会场活动、中央体彩-全民健身主题系列活动、中央体彩-运动促进健康试点项目等相关经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00.5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无其他所属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5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40万元减少0.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5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40万元减少0.8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5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40万元减少0.8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公车运维费减少。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1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3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8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1.05万元,比上年增加1.76万元,增加原因:2023年实有人数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多。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2.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2.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5.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1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共有车辆2台,共计34.3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支出(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1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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