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体竞管字〔2020〕75号
各区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部署,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方案》要求,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北京市体育健身场所开放防控指引》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北京市举办体育赛事活动防控指引》的相关规定,经市体育局批准,我中心计划科学有序恢复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部分项目赛事。
我中心结合北京市各区开展青少年体育业训的实际情况,经综合研判,计划于9月-12月开展非接触类个人项目的比赛。夏季项目为:自行车、田径、游泳、跳水、武术套路、射击、射箭、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高尔夫球、举重、皮划艇、赛艇、体操15个项目,冬季项目为:冰壶、短道速滑、花样滑冰、滑雪4个项目,共计19个项目。
其余未开展的身体接触类项目及团体项目,我中心将依据先期开展的比赛举办情况及后续疫情动态变化和防控工作要求,与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沟通联络,积极整合,审慎研判陆续推进各项工作。
请各区及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防疫工作方案》(详见附件),并持续关注北京市体育局或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各项目竞赛规程将陆续发布,同时,请做好赛事的报名及参赛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防疫工作方案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2020年8月21日
(联系人:李媛、王赫为;联系电话:63018197)
附件
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防疫工作方案
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是由北京市体育局主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承办并组织实施的北京市各项目青少年最高级别、最大规模的竞技系列赛事。青少年锦标赛旨在推动北京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的发展,提高并检验我市青少年竞技运动水平,加速发现、培养体育后备力量,发现、选拔优秀后备人才。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原定于2020年7—8月在我市各区体育场馆举行的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以下简称“青少年锦标赛”)推迟至9月开始。
经与各区体育局联系沟通,在问询了各区青少年体育业训开展情况后,计划于9月-12月开展非接触类个人项目锦标赛比赛,共计19个项目,夏季项目为:自行车、田径、游泳、跳水、武术套路、射击、射箭、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高尔夫球、举重、皮划艇、赛艇、体操15个项目,冬季项目为:冰壶、短道速滑、花样滑冰、滑雪4个项目。
上述19个项目中,室外项目8项,分别为:自行车、高尔夫球、皮划艇、赛艇、田径、射箭、网球、滑雪;室内项目11项,分别为:羽毛球、武术套路、乒乓球、跳水、游泳、射击、举重、体操、冰壶、短道速滑、花样滑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做好三级应急响应期间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最大程度上保证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障2020年青少年锦标赛顺畅有序进行,现制定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0年青少年锦标赛计划举办的19个项目全部比赛场地,责任主体为各项目具体组织执行单位。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疫情防控为先
把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承办单位要健全应急机制,办赛过程中坚持落实“三防”、“四早”、“九严格”,做到要求不降、工作不松、力度不减,确保安全。
(二)坚持属地防控管理
结合各区的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要求,明确青少年锦标赛举办地主体责任,实施属地管理。承办单位要协调本区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建立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三)强化办赛主体责任
承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按照“一赛一策”要求,各项目具体组织执行单位应于赛前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不同项目、不同风险环节的综合评估,科学制定适合本项目的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把防控责任细化到具体个人。同时,加强自查、巡查,动态调整、完善防控方案和预案,及时排除风险隐患。
(四)细化落实措施,加强宣传引导
由专人疫情防控工作,在赛场醒目位置公示疫情防控责任人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在工作证件、场内标识、LED屏等醒目位置,进行防疫健康提示。同时,现场播报安全提示信息,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防控意识和能力。
(五)调整优化竞赛办法和比赛日程
各项目具体组织执行单位应结合项目特点和参赛人员情况,修订完善竞赛办法,调整优化比赛日程,避免人员聚集。
(六)落实主体责任
各项目具体组织执行单位是疫情防控的负责单位,经属地主管部门及主办单位检查,在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完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所承办的项目方可正常进行。
三、前期准备与保障措施
(一)前期培训及物资准备
各项目具体组织执行单位应在赛前对所有参与本年度青少年锦标赛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对不同岗位的培训要具有针对性,做好包括防护、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作的准备,保障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设立隔离室,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各赛区均需设立一间30平方米的隔离室,以用于初测体温大于或等于37.3℃的人员隔离及复测。观察室应是独立且通风良好的空间,配备1—2名医务人员,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体温计、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湿巾、医用一次性手套、免洗消毒洗手液、含氯消毒剂等物品,房间内的桌椅应使用木制或铁质的,不宜配备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不能使用空调系统。
四、疫情防控分类管理
(一)总体要求
1.各项目具体组织执行单位应为裁判员、工作人员提供防疫用品,并要求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自备防疫用品。防疫用品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液等。
2.在赛场入口、工作区等区域,配置充足的免洗手消毒液,引导所有人员做好手卫生。
3.严格落实公共区域(通道、电梯、卫生间、公共淋浴间等)和公共物品的清洁消毒措施。在场次间隙,对比赛场地和竞赛器材进行消毒。具体消毒方法参照本市疾控部门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实施。
4.赛事工作人员处理运动员毛巾或衣物时,应佩戴手套。
5.根据赛事活动规模、项目特点、人群密度,配备足够数量的医护人员和防护物资。
6.赛场内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公共区域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箱,并及时清运,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
(二)室外项目防控要求
1.做好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的申报工作。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申报赛前14天内有无重点疫区旅行、生活史,并收集留存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申报的所有信息,申报的信息应加盖区体育局公章。
2.合理划分比赛场地功能区域。对入口人员进行分流,降低人员密度,避免单个区域内人流量过大,减少不必要的交流和聚集。避免近距离接触,交谈保持1米以上距离。根据项目特点,在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划分各比赛场地各功能区域,运动员、教练员流线不得与观众流线交叉,各功能区域要尽量保持独立,不与其他区域共用空间。
3.体温监测。对进出比赛场地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和症状监测,观众需持健康码、通过监测后观赛。发现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呼吸道等症状要及时报告,立即采取隔离观察。
4.简化赛事相关环节。精准控制人员规模,简化开、闭幕式、颁奖仪式等赛事环节。严格落实保持社交距离一米以上,在各区域安排引导员做好现场管理。
5.比赛场地应设置隔离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合理规划赛场内区域和人员流线,避免人员交叉。所有参赛人员分期分批集结。参赛运动员依次进入对应区域集结,减少集结人员密度。分时段出发,合理设置每组间距,用警戒带等方式进行隔离。
6.除运动员处于比赛、裁判员处于场上执裁期间以外,所有人员进入比赛场地须全程佩戴口罩,赛场内禁止饮食。
(三)室内项目防控要求
1.做好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的申报工作。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申报赛前14天内有无重点疫区旅行、生活史,并收集留存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申报的所有信息,申报的信息应加盖区体育局公章。
2.合理划分比赛场馆功能区域。对入口人员进行分流,降低人员密度,避免单个区域内人流量过大,减少不必要的交流和聚集。避免近距离接触,交谈保持1米以上距离。根据项目特点,在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划分各比赛场馆各功能区域,运动员、教练员流线不得与观众流线交叉,各功能区域要尽量保持独立,不与其他区域共用空间。
3.体温监测。对进出比赛场馆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和症状监测,需持健康码并通过监测后进出场馆。发现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呼吸道等症状要及时报告,立即采取隔离观察。
4.简化赛事相关环节。精准控制人员规模,简化开、闭幕式、颁奖仪式等赛事环节。严格落实保持社交距离一米以上,在各区域安排引导员做好现场管理。
5.除运动员处于比赛、裁判员处于场上执裁期间以外,所有人员进入比赛场地须全程佩戴口罩,赛场内禁止饮食。
6.加强比赛场馆内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也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进风口清洁、出风口通畅,场馆内按时消毒。
7.比赛场馆应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每天早、中、晚至少开窗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同时保持排风扇等抽气装置运转正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可参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室内体育健身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防控指引》实施。
8.每天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消毒采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对不耐腐蚀的部件可使用季铵盐类消毒剂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进行。
五、出现疑似疫情后的应急措施
(一)赛事进行期间,如有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或工作人员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应按照就地安排原则,立即送至比赛场地(馆)隔离室,并安排比赛场地(馆)内所有人员有序撤离,记录好所有人员的联系方式,原则上所有人员立即居家隔离。
(二)专责疫情防控的人员要立即向承办单位领导汇报相关情况,联系相关医院,对疑似新冠肺炎人员进行初步排查后,根据具体病情转送至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进一步隔离治疗,并第一时间向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三)如病例经诊治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病例,承办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尽快确定密切接触者,避免疫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