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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体育科研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07-08 14:09:29  |  北京市体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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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体人字〔2021〕14号

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体育科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0〕36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体育科研专业职称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体育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230号)规定,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三、申报条件及所需材料

  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体育科研专业职称人员,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从事体育科学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有献身于科学研究事业的精神;具备相应岗位的胜任能力,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究实习员

  1.基本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初步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等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基础性研究工作。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1年。

  (二)助理研究员

  1.基本条件

  (1)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必要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技术,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指导初级职称人员开展工作。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

  B.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2年;

  C.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5年。

  2.取得初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

  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发明专利、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著教材、软件著作、技术标准规范等,2项及以上。与他人合作的,要客观、准确说明自己的作用和承担的工作量。

  上述成果须达到以下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参与完成的基础研究领域科研项目获得省部自然科学基金或厅局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独立撰写研究报告和发表研究论文获得同行认可;或参与编写科研专著、教材得到了广泛应用,获得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参与选定科研项目和制定研究方案,完成的科研项目、行业标准或发明专利,取得具有科学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获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具备一定的研究和转化推广能力。参与研究课题、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项目,为解决实际应用中的问题提供理论依据或技术支持,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参与高技术(含专利、标准)推广,使我国的产品、工艺、应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科学工作中取得有学术价值的科学积累,形成技术报告、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等。

  (3)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的人员,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咨询服务能力。参与地市级及以上政府工作报告、行业规划的编写;或参与撰写的研究报告、专报得到厅局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参与完成的技术咨询报告被服务对象采纳,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副研究员

  1.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研究工作积累,能够创造性地开展研究工作,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骨干;具有指导、培养中初级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2年;

  B.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7年;

  C.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5年;

  D.已取得非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3年。

  2.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

  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发明专利、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著教材、专报、软件著作、技术标准规范等成果3项及以上。

  上述成果须达到以下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的基础研究领域科研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主会场发言,学术成果得到同行认可;或作为主编编写的正式教材在重点大学正式使用,具有较高的影响力;或提出有较大学术影响和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解决科研工作中有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

  (2)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具备较强的研究和转化推广能力。主持研究课题、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项目,为解决实际应用中的问题提供理论依据或技术支持,获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作为技术骨干开展高技术(含专利、标准)推广,使我国的产品、工艺、应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作为主要发明人取得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并得到实际应用,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主会场发言,学术成果得到同行的认可;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3)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工作,具备较强的研究和咨询服务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工作报告、行业规划的编写;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撰写的研究报告、专报得到厅局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参与完成的技术咨询报告被服务对象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破格申报副研究员:

  (1)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项目。

  (2)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国家重大科技任务。

  (四)研究员

  1.基本条件

  (1)科研工作能力强,研究工作积累深厚,学术造诣深,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强,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5年;

  B.已取得非本专业正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3年。

  2.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等国际有影响力的学术刊物发表1篇及以上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

  (2)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主持完成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专利、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著教材、软件著作、技术标准规范等成果,3项以上。

  上述成果须达到以下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具备很强的研究能力。作为学术带头人能够组织带领科研团队从事高水平研究工作,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科技成果或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创造性地解决学术问题,提出的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被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和广泛引用,促进学科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学术影响力;或撰写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研究报告或发表产生较大学术影响的研究论文,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

  (2)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具备很强的研究和转化推广能力。作为技术带头人取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成果或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的科技推广项目达到显著规模,使我国的产品、工艺、应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获得突出效益,或在解决国民经济、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的问题上,提出有价值的新思路、新方法;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或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主会场多次发言,学术成果得到同行的认可;或作为第一编制人撰写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国家级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3)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工作,具备很强的研究和咨询服务能力。撰写的研究报告在服务宏观决策方面有较大影响力,作为主要骨干参与省部级以上政府工作报告、行业规划的编写;或在咨询研究的理论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成果,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的研究报告、专报具有较高影响力,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主持完成的多个技术咨询报告被服务对象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申报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评审:

  (1)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

  (2)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

  (3)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金奖,或在本领域内取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发明专利,取得重大科技突破和创新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体育科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职称评审”模块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进行网上申报。

  (二)单位推荐公示

  申报人在职称评审系统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后,打印职称申报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公示模板等材料。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如实填写申报人推荐意见,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职称申报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公示材料等全部申报材料,方可完成报名。

  强化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公示期间调整申报信息的,需重新公示。

  (三)评审机构审核

  评审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机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发生重大变化的,需重新公示。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个人缴费

  申报人审核通过后,根据评委会电话或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为完成申报。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

  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26日。

  (二)答辩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体育科研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前需进行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公示

  评审结果通过验收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示,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相关职称评审服务机构网站公示。

  (四)电子职称证书获取

  经公示无异议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统一制发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办事”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模块获取下载。

  六、评审费用

  根据京发改〔2013〕2512号文件规定,北京市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高级每人700元、中级每人500元、初级每人200元。

  七、其他

  (一)用人单位工作要求

  用人单位应全面、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对于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服务机构将依法追究单位责任,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未按要求委托评审的职称评审行为不予认可。

  (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

  申报人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环节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职称评审“黑名单”;取得职称的,撤销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春利、史韫喆

  联系电话:87280754

  附件:申报材料说明

北京市体育局    

2021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申报材料说明

  2021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体育科研专业职称申报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需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职称评审”模块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在申报系统中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纸质材料。现就申报系统中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说明。

  一、学历、学位证书

  需在申报系统上传证书照片。

  二、职称证书

  需在申报系统中上传职称证书照片。

  三、专业技术工作概述

  需按系统填报要求撰写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概述。

  四、专业奖项、所获荣誉、发表论文/专著/编著、取得专利/技术标准、其他业绩成果

  需按系统填报要求上传相关证明照片。

  五、答辩代表作

  申报人可以选择专业论文或专著教材、发明专利、研究报告等作为答辩代表作,如选择专业论文作为答辩代表作,无需提供答辩代表作说明,除此以外的其他答辩代表作均需提供答辩代表作说明。相关要求如下:

  (一)专业论文

  专业论文作为答辩代表作的,论文应结合本人专业技术工作实践撰写,必须是本人独立完成(唯一作者),是否公开发表不限。申报高级职称字数5000字左右,申报中级职称字数3000字左右。无须提供答辩代表作说明。

  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答辩论文的PDF格式电子版,论文格式要求如下:

  1.页边距一律采取:上3cm,下2.5cm,左2.5cm,右2cm,行间距取多倍行距(设置值为1.25);字符间距为默认值(缩放100%,间距:标准)。

  2.字体、字号:

  论文题目:黑体二号字;正文:宋体小三号字。

  3.页码:阿拉伯数字(宋体五号)连续编排,居中书写。

  4.正文的全部标题层次应整齐清晰,相同的层次应采用统一的字体表示。第一级为“一”、“二”、“三”、等,第二级为“1.1”、“1.2”、“1.3”等,第三级为“1.1.1”、“1.1.2”等。

  5.注解:一律放在同页下,在文中要有引用标注。

  如,××× [1]。

  (二)专著教材

  须为正式出版物,且符合申报职称的相应业绩成果条件。申报人同时提交“著作内容概述”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介绍著作的写作背景、主要内容、写作目的,如果是合著,还要写明本人撰写的章节,专著的销售情况、教材的应用情况以及实际指导意义。

  (三)发明专利

  须符合申报职称的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只承认已授权、未过期的发明专利。申报人同时提交“专利情况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说明内容应包括该项专利的研发背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申请时间、专利授权时间等,同时具体描述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作用、排名情况以及该项专利的转化成果、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研究报告

  包含政府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课题报告、项目报告、行业规划、技术咨询报告、专报等类型。须符合申报职称的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同时提交“报告撰写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根据报告类型和性质特点,介绍项目背景、研究过程、项目进展和结果,是否审批通过,以及本人在撰写报告中所承担的工作。

  (五)项目成果

  须符合申报职称的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同时提交“项目成果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明确本人在该项目中担任的角色,阐述本人参与完成的工作内容,项目取得的科学意义或实用价值,获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技术标准

  须符合申报职称的相应业绩成果条件。申报人同时提交“标准起草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详细说明该项标准或规范的基本信息,适用情况,是否修订或废止。本人在标准或规范起草过程中所做具体工作内容、所起作用及排名情况。

  (七)软件著作

  须符合申报职称的相应业绩成果条件。申报人同时提交“著作内容概述”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介绍著作的研发背景、设计过程、主要功能和目的,如果是合著,还要写明本人负责的主要工作,著作的应用情况以及实际意义。

  除专业论文外的其他答辩代表作的,答辩代表作说明字数:申报高级职称字数5000字左右,申报中级职称字数3000字左右。

  六、年度考核表

  需在申报系统“个人情况补充说明B10”栏目上传近3年年度考核表照片。

  七、个人诚信承诺

  需在申报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诚信承诺书》,个人签字后,拍照上传。

  八、职称申报信息表

  在申报系统中全部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职称申报信息表》,认真检查所填写内容,确认无误后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如实填写申报人推荐意见,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拍照上传。

  九、公示文件

  在申报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公示模板》,作为单位内部公示参考,公示无异议后,拍照上传。

党政机关

联系电话:010-555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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