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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广泛使用全民健身主题歌曲的通知
2011-08-23 10:41:36  |  北京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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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为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口号,广泛传播全民健身理念,弘扬全民健身精神和文化内涵,推动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国家体育总局于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和评选出一组全民健身主题歌曲,并于2011年8月2日在北京揭晓了《奔跑的虹》等4首获奖歌曲。这些歌曲描绘了全民健身的美好景象,蕴含着积极向上、健康阳光的全民健身理念。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广泛使用全民健身主题歌曲的通知》(体群字〔2011〕155号)精神和要求,为使全民健身主题歌曲在全社会得到广泛传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与该组全民健身歌曲的创作者签署协议,国家体育总局已经拥有这些歌曲的著作权。各单位可在开展体育工作和组织全民健身活动中,播放、演唱这些歌曲,也可在制作PPT、MV等影音视频宣传品时,使用这些歌曲或伴奏。

  二、在使用过程中,应准确署明全民健身主题歌曲的词曲作者姓名。

  三、国家体育总局已委托征集评选活动承办单位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出版了该4首歌曲原唱和伴奏的CD专辑(内附歌词)。同时,这些歌曲已上传至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体育局、华奥星空等网站,各单位可自行下载。

  四、请各单位积极联系,购买或下载全民健身主题歌曲,在今后全民健身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广泛使用和传播这些歌曲,推动全民健身理念深入社会,融入广大市民的日常生活。

  五、在获取和使用这组歌曲过程中,相关问题可咨询中国体育报业总社相关负责同志。

  联系人:中国体育报业总社  冯振晓

  电  话:67112086、13901148147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党政机关

联系电话:010-555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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