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公示授予徐国振等22人一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
2015-05-06 10:41:45
|
北京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经北京市体育局审核,现将徐国振等22人一级运动员称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如无异议,自动生效。具体名单如下:
一、高尔夫球(1人)
徐国振
二、航空航天模型(1人)
刘敬祎
三、篮球(3人)
刘健龙、卢眉瑾、李贺璇
四、乒乓球(8人)
陆奂璋、王璐瑶、杜晶晶、赵麟庆、韩贵玲、王援哲、谢承运、曹洪权
五、跆拳道(1人)
王冠霖
六、田径(2人)
郭紫秋、孙 迪
七、游泳(6人)
牛一茗、杨嘉珑、李天昊、周啟嘉、马田雨、边梓南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北京市体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提供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举报电话:(010)87244797。
北京市体育局
2015年5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