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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关于加强裁判员等级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7-31 11:41:44  |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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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体竞管字〔2019〕191号

各区体育局,各市级单项协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全国单项协会负责统一制作并发放本项目各技术等级裁判员证书,由于目前部分全国单项协会无统一裁判员等级证书及模板,为便于开展裁判员审批工作,并规范、有序做好裁判员等级证书管理工作,加强裁判员审批工作的监管,我中心设计了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等级证书模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及领取

  (一)全国单项协会有统一纸质裁判员等级证书的项目

  1.各市级单项协会应当依照全国单项协会统一要求,领取并发放本项目一级裁判员证书。

  2.各区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经各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区级单项协会,可通过市级单项协会向全国单项协会申领二、三级裁判员证书。

  3.为便于开展裁判员年度注册审核,请各市级单项协会向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提供各等级裁判员证书样本。

  (二)全国单项协会有统一电子版裁判员等级证书模板的项目

  1.各市级单项协会应当依照全国单项协会统一要求,按照证书模板印制并发放本项目一级裁判员证书。

  2.各区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经各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区级单项协会,应当依照全国单项协会统一要求,按照证书模板,印制并本项目二、三级裁判员证书。

  3.请各市级单项协会向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提供本项目各等级裁判员证书样本。

  (三)全国单项协会无统一裁判员等级证书模板的项目

  1.目前以下36个项目可使用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等级证书:

  曲棍球、棒球、垒球、举重、摔跤、柔道、跆拳道、空手道、拳击、射击、射箭、高尔夫、橄榄球、自行车、击剑、马术、铁人三项、冰球、冰壶、滑冰、滑雪、汽车、摩托车、钓鱼、健身气功、飞镖、风筝、毽球、救生、轮滑、登山、电子竞技、龙舟、拔河、模型、跳伞。

  2.上述项目一级裁判员证书,由相关市级单项协会向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由市竞赛中心根据模板统一制作并加盖中心公章后发放;二、三级裁判员证书,由各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各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各区级单项协会根据模板统一制作并加盖发证单位公章后发放。

  二、证书使用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加强裁判员等级证书管理工作。

  (二)证书应妥善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

  (三)因保管不善,导致证书丢失的,应由裁判员本人向发证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方可领取新证。

  附件: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等级证书模板(印刷版)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2019年7月31日    

  (联系人:王虓男;联系电话:63049729)

党政机关

联系电话:010-555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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