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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体育竞赛裁判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2-01-20 15:55:33  |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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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体竞管国交字〔2022〕23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级单项协会:

  2022年是北京冬奥会举办之年,也是我市举办第十六届市运会、第二届市冬会的重要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体育竞赛裁判员队伍建设,提高裁判员业务水平,发掘裁判员后备人才,更好地服务各级体育赛事活动,根据《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做好本年度裁判员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建设国家全民健身典范城市和国际体育名城的目标,借双奥成功举办东风,不断提高裁判员管理工作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公平、业务精湛、发展全面的裁判员队伍,为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高质量开展夯实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以“十四五”时期首都体育发展规划为目标,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加大裁判员培训力度,协调发展,补齐短板,确保我市体育竞赛裁判员队伍高质量、高水平、高成效健康发展。

  (一)日常业务培训

  1.各市级单项会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本项目一级(含)以上裁判员进行2次日常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政策法规、新竞赛规则、裁判法等,每次日常业务培训不少于8学时。

  2.各市级单项协会应于2月15日前向市竞赛交流中心提交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按时完成日常培训工作。

  3.培训结束10个工作日内,由市级单项协会向市竞赛交流中心提交培训总结、参训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

  4.二、三级裁判员的日常业务培训由各区体育局或各区体育局委托区级单项协会组织实施。

  (二)资格认证培训

  1.各级别资格认证培训应不少于16学时,授课教师应具备国家级(含)以上裁判级别。培训内容应包括政策法规、注册办法、竞赛规则、裁判法、理论及实践考核等。

  2.除篮球、足球项目外,其他项目的一级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由市竞赛交流中心委托各市级单项协会组织实施,由各区体育局或区级单项协会推荐人选。市级单项协会年初应向市竞赛交流中心提交培训计划,并由市竞赛交流中心统一发布通知,方能按照计划进行培训工作。

  3.培训结束10个工作日内,由市级单项协会向市竞赛交流中心提交培训总结、考核成绩单、参训人员二级证复印件、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进行一级裁判员资格认证。

  4.二、三级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由各区体育局或各区体育局委托区级单项协会组织实施。

  5.各区未开展或不经常开展的项目,由各区体育局或区级单项协会推荐人选,由市竞赛交流中心委托市级单项协会在组织一级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时进行代培。

  (三)裁判员知识大讲堂

  2022年,市竞赛交流中心将继续开展裁判员知识大讲堂录制工作,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通过在线直播、网络课程等互动平台,普及裁判员相关知识,扩大覆盖面及受益人群。

  三、培训工作考核

  市竞赛交流中心将对各市级单项协会培训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日常培训、资格认证培训组织完成情况等。

  四、培训经费

  市竞赛交流中心将根据市级单项协会年度日常培训和一级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工作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未按要求完成培训工作的协会,将不予拨付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裁判员培训工作,明确专人落实,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市区两级要加强沟通协作,完善裁判员梯队建设。

  (二)各单位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培训过程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积极采用线上与线下、集中培训与实践执裁相结合的多样化形式,提高培训效果和效率,保证裁判员健康。

  (三)各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从满足裁判员实际需求出发,加强宣传引导,优化培训服务措施,增进与广大裁判员的交流,进一步增强裁判员队伍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四)请各单位于2月15日前,将本年度日常培训及资格认证培训计划提交至市竞赛交流中心。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2022年1月20日    

  (联系人:王虓男;联系电话:63049729)

党政机关

联系电话:010-555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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