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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北京市业余训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2-02-10 15:37:27  |  北京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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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体青字〔2022〕4号

市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相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业余训练工作发展,提高本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实现体育强市目标,市体育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北京市业余训练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体育局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和改进北京市业余训练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提升全市业余训练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北京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本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实现体育强市目标,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京办发〔2020〕31号),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北京城市战略定位,发挥“双奥城市”优势,坚持夏冬并举的方针,坚持体育、教育和社会共同推进的战略,充分利用全市资源,凝聚全市力量,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全力推动本市业余训练发展,为体育强市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重点任务

  1.强化区级业余体校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各区级体校按照专业化、标准化、智能化、社会化的方向进行软硬件设施建设或改造,鼓励区级体校充分利用区域资源组建科医训一体的复合型团队,不断提高业余训练的整体水平,努力争取把全市30%以上区级体校创建成为国家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或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2.打造3+3+3重点项目布局。在各区原有项目布局的基础上,以特色化为改革方向,各业余体校因地制宜,在田径、游泳、三大球等必设项目的基础上,打造2至3个重点项目作为本区特色。重点项目与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布局对接,每一个重点项目不少于3个区设项,每个设项的区该项目不少于3名教练,每个项目不少于男女各3个年龄梯队,使市级重点布局项目在各区有数量基础、有质量保证、有投入保障,夯实业余训练工作基础。

  3.建立市、区两级体育人才库。研究制定体育后备人才认定标准和测试办法,立足选材,严格标准,将市、区两级赛事中涌现出的优秀苗子和市、区两级体校、体育传统特色校选拔推荐的符合测试标准的中小学生全部纳入人才库。推动建立衔接有序的多年龄梯队。以此为基础,逐步在全市推广,贯通义务教育各学段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

  4.启动“百名精英教练培养计划”。完善业余训练教研专家组。在全市推荐选拔100名业余训练教练员或体育教师作为重点培养对象,进行重点项目扶持和奖励激励,有计划地选派到先进地区和单位交流学习,创造条件到国外学习深造,打造本市精英教练员群体。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聘请国际、国内高水平专家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同时,采取交叉任教等形式,加强市、区级教练员的互动联动。发挥带动作用,为广大教练员和体育教师树立榜样。

  5.创建“名教练工作室”。充分利用首都体育资源,夏季、冬季项目各成立若干“名教练工作室”,配套相应的场所、设备、人员、经费,结合训练项目开展选材方法研究、技战术分析、训练教学方法问诊、尖子运动员个性化服务等,组建集训练、体能、营养、康复等为一体的复合型业余训练指导团队,紧密结合全市业余训练工作实际,排忧解难、创新提升,努力成为北京业余训练工作的助推器。

  6.创新业余训练集训营模式。逐步扩大集训营范围,做好集训营与市级竞赛的对接,逐步实现本市业余训练项目集训营全覆盖、常态化。通过集训营发现最具有培养潜质的青少年学生,为其升入高级别运动队畅通途径,构建以集训营为纽带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以最强队伍、最好训练和保障条件参加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等国家级比赛,力争佳绩。不断丰富集训营的内容、创新形式,将集训营打造成为运动员训练、教练员学习培训、体育交流合作、体育文化传播等多种功能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品牌项目。

  7.推动体校和社会力量联合办训。鼓励体校通过共建联办等形式与社会力量共同开展业余训练。同时,将市、区级体校没有开展或者无力承担的训练项目交由社会力量承办。鼓励社会机构向市级专业队或国家队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鼓励其组队参加国际、国内大型赛事,并参照相关办法享受专业队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引进业余训练方面的专业人才,打通渠道,实现人才共享。同时制定政策制度,保障社会专业人才在参与教育培训和参加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体校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同等的权利。

  8.支持高校共建高水平运动队。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推进各区体校运动队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相衔接,对符合条件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运动员进行资助。鼓励共同引进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共同做好后勤保障和绩效评估,实现教学、训练、人才资源共享。探索业余训练优秀运动员从高中(中专)、大专到本科的贯通式培养路径。支持鼓励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代表北京参加国际性、全国性比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将业余训练工作作为市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常规议题,坚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研究,协调制定和组织实施有关政策和措施。各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将加强业余训练作为共同的目标任务,抓实抓好。各区要根据本意见,制定本区域的具体实施方案。

  2.加强工作监督。持续做好业余训练工作评估。修订完善北京市青少年体育工作评估标准和办法,准确客观反映业余训练工作的成效,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推动业余训练单位、个人以及社会培训机构加强自律,不断优化业余训练工作环境。

  3.加强政策激励。完善北京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奖励政策,加大对大赛成绩的奖励力度,对输送优秀运动员进入市优秀运动队和代表北京参加国际、国内大赛取得优异成绩的体校、学校、俱乐部等单位和相关个人进行相应奖励,鼓励培养输送更多高质量、高水平的体育后备人才。完善教练员收入激励政策。调整优化教练员职称评定办法,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教练员职称评定体系。各区应完善并强化落实体校学生训练津贴,制定相应的输送和竞赛成绩奖励政策。

  4.加强风险防范。与保险机构合作,健全业余训练运动伤害风险防范机制,支持建立业余训练安全事故第三方处理和调解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和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建立业余训练安全管理规范。在现有险种的基础上,探索大型赛事、冰雪运动、训练过程意外、出国参赛等方面的险种,不断完善业余训练保险体系,为青少年参与高水平体育训练竞赛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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