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体规建字〔2022〕33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有关单位:
为深化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全面推进实施《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做好北京市体育标准化工作,有序推动体育标准的制修订和立项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体育标准化管理办法》《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1.一类项目。一类项目为制定项目,申报一类项目应以充分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应已形成具有详细技术内容的标准草案,草案达到能够公开征求意见的成熟程度。已立项的二类项目转为一类项目,优先立项。复审需要修订的地方标准,应直接申报一类项目,优先立项。
2.二类项目。二类项目为研究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立法层面协调解决事项。
2.与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属于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的技术要求,属于体育领域标准体系,并拟列入体育行业2023年重点工作。
3.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或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计划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未被纳入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计划。
4.标准化对象、目标明确。
5.申请一类项目能够在立项后18个月内完成标准报批工作。申请二类项目能够在立项后18个月内完成标准研究工作,申请转为一类项目。
6.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无2021年及以前年度立项且尚未完成的地方标准项目。
7.申报强制性地方标准项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有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并已初步进行风险评估。申报推荐性地方标准项目有法律法规、规划、政策依据。
三、立项重点方向
1.“十四五”规划、市政府折子工程等部署的项目。
2.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数字经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城市副中心建设相关项目。
3.拟制定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的项目。
4.拟由团体标准转化为地方标准的项目。
5.支撑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标准项目。
6.支撑军民融合工作相关项目。
7.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新型储能发展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项目。
8.《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首标委发〔2020〕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百项节水标准规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3年)的通知》(京节水办〔2020〕8号)等文件中重点任务涉及项目。
9.拟同步制定地方标准外文版的项目。
四、项目申报程序
1.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向市体育局提出制定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公民或组织可以向市体育局提交地方标准项目的书面建议。
2.市体育局对提出的项目申请进行归集,合并重复和相类似的项目。对本行业、本领域的重大需求按照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的要求,策划提出重点项目。
3.申报项目涉及其他行业的,市体育局将与其他行业部门采取发函征求意见或召开协调会的方式进行协调,并形成一致意见,在项目申报书中写明协调情况与协调结果。
五、申报材料
1.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一类项目(含已立项的二类项目转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通用,填写前请详细阅读申报书中所附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填写指南。
2.标准草案(申报一类项目提交,团体标准转化为地方标准项目请提交原团体标准文本)。
3.标准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试验验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有研究基础的项目提交)。
4.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见附件2),涉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的项目提交,未提交的视为申报单位确认申报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六、申报截止日期
请各单位于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正式报送市体育局规划建设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nxn@tyj.beijing.gov.cn。逾期未提出申报的标准项目,除涉及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外,原则上2023年不再进行增补。标准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到北京市体育局网站下载。
七、其他要求
1.2022年度复审结论为修订的地方标准应纳入2023年修订项目立项申请范畴。如有关单位对上述标准未提出2023年地方标准修订项目立项申请的,市市场监管局将视情况对标准予以废止。
2.对还未申请转一类的二类项目(名单见附件3),请尽快提出转一类项目立项申请。
3.鼓励各单位在申报立项时,同步提出制定地方标准外文版需求,市体育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将给予积极配合、指导,推动“北京标准”走出去。
北京市体育局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孙晓娜、薛春生;联系电话:010-87244900、8724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