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体人字〔2024〕12号
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体育科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4〕96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0〕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体育科研专业职称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与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且从事体育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230号)规定,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三、申报条件及所需材料
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体育科研专业职称人员,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从事体育科学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有献身于科学研究事业的精神;具备相应岗位的胜任能力,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究实习员
1.基本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初步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等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基础性研究工作。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1年。
(二)助理研究员
1.基本条件
(1)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必要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技术,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指导初级职称人员开展工作。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
B.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2年;
C.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5年。
2.取得初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
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发明专利、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著教材、软件著作、技术标准规范等,2项及以上。与他人合作的,要客观、准确说明自己的作用和承担的工作量。
上述成果须达到以下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参与完成的基础研究领域科研项目获得省部自然科学基金或厅局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独立撰写研究报告和发表研究论文获得同行认可;或参与编写科研专著、教材得到了广泛应用,获得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参与选定科研项目和制定研究方案,完成的科研项目、行业标准或发明专利,取得具有科学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获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具备一定的研究和转化推广能力。参与研究课题、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项目,为解决实际应用中的问题提供理论依据或技术支持,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参与高技术(含专利、标准)推广,使我国的产品、工艺、应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科学工作中取得有学术价值的科学积累,形成技术报告、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等。
(3)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的人员,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咨询服务能力。参与地市级及以上政府工作报告、行业规划的编写;或参与撰写的研究报告、专报得到厅局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参与完成的技术咨询报告被服务对象采纳,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副研究员
1.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研究工作积累,能够创造性地开展研究工作,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骨干;具有指导、培养中初级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2年;
B.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7年;
C.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5年;
D.已取得非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3年。
2.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
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发明专利、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著教材、专报、软件著作、技术标准规范等成果3项及以上。
上述成果须达到以下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的基础研究领域科研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主会场发言,学术成果得到同行认可;或作为主编编写的正式教材在重点大学正式使用,具有较高的影响力;或提出有较大学术影响和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解决科研工作中有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
(2)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具备较强的研究和转化推广能力。主持研究课题、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项目,为解决实际应用中的问题提供理论依据或技术支持,获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作为技术骨干开展高技术(含专利、标准)推广,使我国的产品、工艺、应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作为主要发明人取得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并得到实际应用,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主会场发言,学术成果得到同行的认可;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3)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工作,具备较强的研究和咨询服务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工作报告、行业规划的编写;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撰写的研究报告、专报得到厅局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参与完成的技术咨询报告被服务对象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破格申报副研究员:
(1)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项目。
(2)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国家重大科技任务。
(四)研究员
1.基本条件
(1)科研工作能力强,研究工作积累深厚,学术造诣深,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强,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5年;
B.已取得非本专业正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3年。
2.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等国际有影响力的学术刊物发表1篇及以上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
(2)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主持完成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专利、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著教材、软件著作、技术标准规范等成果,3项以上。
上述成果须达到以下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具备很强的研究能力。作为学术带头人能够组织带领科研团队从事高水平研究工作,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科技成果或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创造性地解决学术问题,提出的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被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和广泛引用,促进学科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学术影响力;或撰写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研究报告或发表产生较大学术影响的研究论文,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
(2)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具备很强的研究和转化推广能力。作为技术带头人取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成果或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的科技推广项目达到显著规模,使我国的产品、工艺、应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获得突出效益,或在解决国民经济、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的问题上,提出有价值的新思路、新方法;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或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主会场多次发言,学术成果得到同行的认可;或作为第一编制人撰写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国家级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3)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工作,具备很强的研究和咨询服务能力。撰写的研究报告在服务宏观决策方面有较大影响力,作为主要骨干参与省部级以上政府工作报告、行业规划的编写;或在咨询研究的理论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成果,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的研究报告、专报具有较高影响力,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主持完成的多个技术咨询报告被服务对象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申报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评审:
(1)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
(2)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
(3)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金奖,或在本领域内取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发明专利,取得重大科技突破和创新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网上申报(7月2日-7月23日)
申报人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个人办事”栏目,注册登录后,选择“职称评审”模块,进入“北京市职称评审服务平台”,选择“我要申报”,进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选择拟申报专业的评审委员会,按照申报级别的基本评价标准及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并于7月23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二)单位审核推荐(7月2日-7月30日)
申报人联系参保单位进行审核推荐。参保单位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点击“法人办事”栏目,登录后选择“职称评审单位审核推荐”模块,进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对申报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提交。推荐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评审服务机构审核(7月2日-8月30日)
北京市体育局完成首次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服务机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予以退回。申报人按要求及时补正材料并提交,再次联系参保单位审核推荐并提交,北京市体育局再次审核。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个人缴费
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在评审服务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视为放弃申报。评审服务机构将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答辩评审
答辩前,评审服务机构通过短信告知申报人答辩事宜。收到短信通知的申报人,及时登录系统,下载答辩通知书,按照通知书要求参加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高、中级职称评审需现场答辩;初级职称不答辩。
(六)公示
评审结果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验收后,将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本年度评审结果公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七)领取电子职称证书
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分批发布2024年度电子职称证书和电子合格通知书。申报人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府网站—“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本人资格证书查询”模块下载使用。
五、评审费用
根据京发改〔2013〕2512号文件规定,北京市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高级每人700元、中级每人500元、初级每人200元。
六、其他
(一)参保单位工作要求
申报人的参保单位应全面、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服务机构将依法追究单位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申报人相关要求
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环节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的,撤销职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情节严重的3年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韫喆
联系电话:(010)87280754
附件:申报材料说明
北京市体育局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